起初的時候,是在1994年的時候,他犯強姦罪,在1995年12月被判處三年。事件的具體細節是在1994年10月16日的時候,還是學生的孫小果以及其他社會人士等6人在昆明環城南路強行將兩位女青年拉上車,駛至呈貢縣境內呈貢至宜良6公里處將其輪姦。
一開始正義是存在的,但是他的父母竟然偽造病歷、賄賂等各種非法手段,讓孫小果可以取保候審、保外就醫,以至於讓他竟然逍遙法外!
離譜的是,在未收監執行期,他竟然再犯強姦罪,也就是1997年的時候,他竟然一次性強姦了四名少女,分別是16歲少女宋某、當眾強姦了張某某、強姦了女學生波某某、一名幼女(未遂),而且均是未成年,他的罪行可謂是毫無人性!
此外,他還非法拘禁並虐待侮辱女性,受害者眾多,手段極其殘忍,傷情慘不忍睹。
令人非常生氣的是,在1998年的時候,明明他都已經被判了死刑,但是竟然突然改為死緩,這下子就讓很多受害人家屬都無能為力,最終竟然改判20年,不知道拿到這個判決結果的受害者家屬們當時是怎麼熬過來的,真的是已經人神共憤了!
從2010年起,也就是其實孫小果竟然20年的有期徒刑,都才服刑13年不到,提前出獄!
孫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獄外活動,是的,壞人再次得到包庇,再次逍遙法外,他只是失去了20年的時光,而那些受害者卻失去了一生!
在他出獄後,竟然還憑藉黑暗勢力,父母的權利包庇,就這樣再次公開露面,就這樣的人,還可以經營着多家夜店,昆明夜場有名的“大李總”,這讓更多人都紛紛不滿!
想必對於為什麼當時沒有給出一個公正的裁決,大家應該都比較清楚,因為正義的人不在正義,他們接受賄賂,接受財富,接受地位,從此不再是老百姓們的信仰,他們把公正拋之腦後,他們違背自己的初衷,讓無辜的人得不到正義!
但是正義真的會缺席嗎?
答案永遠都是:不會!
正義會遲到,但是永遠不會缺席,因為這是中國!
孫小果的案件經過大家的信息提供,引起了高度重視,掃黑除惡,惡到必除!
在2019年的時候,孫小果再審案依法公開宣判,孫小果被判死刑。
終於在2020年2月20日,孫小果被執行死刑,讓他也為自己的惡行付出代價,讓他也為自己的錯誤買單!
我們始終要相信正義永遠都在,不管多少年,永遠不要放棄,也不要向邪惡低頭,壞人自有法律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