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8月15日,供職教育部僉事的魯迅,向北洋政府憑證院遞交了一份起訴書,狀告教育部總長章士釗。平政院受理此案後,章士釗即以教育部名義進行答辯。一時間,魯迅與章士釗的互辯你來我往,原告小科長、被告高居總長,這在當時就是一起奪人耳目的民告官訴訟案。
魯迅雖然不是法律科班出身,但是出生於浙江紹興師爺祖師地的他,天生就是刀筆吏。那麼他為什麼要狀告章士釗呢?
1925年8月4日,剛剛再次出任北洋政府教育總長的章士釗,正要走進北京女子師範學堂,卻看到校門貼着教員不得出入的一紙布告。這個令人有些匪夷所思的布告,源於一年前的一場風波。
楊蔭榆當時在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做校長。1924年,正好是國內軍閥混戰時期。當時在位的總統是曹琨,段祺瑞聯合奉系把他趕下了台。所以當時這一帶戰爭很多,導致很多學生不能按期歸校。楊蔭榆擔任校長的期間辦事比較武斷,傷了學生的心。學生歸校晚了,她就認為你不來就是遲到,那就退學。但是在具體處理時,楊蔭榆藉機嚴厲處置了平時不聽話的國文系三名學生,要求她們退學,而對於和自己關係好的學生卻放過不問。
這一顯失公平的做法引起了學生和教職工的嚴重不滿。當時的學生自治會請求楊蔭榆校長收回成命,她不同意,就引發了當時著名的女師大學潮。學生要楊蔭榆下台,離開校長的職位。但是當時擔任教育總長的章士釗卻不這麼認為,還要保他。
章士釗並未因為布告而止步。他查看了被砸碎的玻璃和校長辦公室門上的封條,並現場詢問了幾個學生,然後不動聲色的離開。四天後,教育部的一紙命令傳到女師大。
章士釗看到這個情況,專門寫了一本“停辦北京女子師範大學”的呈文,交給了段祺瑞政府。他認為在這種情況下,不能向學生做出讓步,這是助長學潮這個不好的風氣。
歷史大學潮發生時,魯迅正在該校兼職任教,講授《中國小說史略》和《文藝理論》課程。他堅定地站在受處分學生一邊,與楊蔭榆和支持他的教育部進行對抗。
魯迅提出訴狀以後,章士釗怕事情鬧大,就對魯迅說,我可以給你一個一官半職,以消弭一下矛盾越來越激化,魯迅堅決不同意。
在愈演愈烈的驅楊學潮中,北京各校千餘人整隊到東四魏家衚衕章士釗家,抗議他壓迫學生,壓制學生愛國運動的行徑。兩百餘名學生沖入張宅,與軍警發生衝突,憤怒的學生將張宅搗毀。章士釗以魯迅身為教育部官員,竟然參與學生鬧事,並出任學校維持會總務主任,支持學生對抗政府等為由,於1925年8月12日呈請段祺瑞政府免去魯迅教育部僉事的職務。
段祺瑞收到章士釗承送公函的當天,就下令照準了。魯迅聽到這個消息以後特彆氣憤,因為他已經在教育部工作了14年,沒有任何正當程序,就這樣把他的職務免掉了。按照當時《文官懲戒條例》、《文官保障法草案》等規定的相關條文,對於魯迅的免職,應該先交付高等文官懲戒委員會,經討論同意後再施行懲戒。
其實對於免職的程序,章士釗是一清二楚的。他在8月12日的成文中專門寫上了,並請補交高等文官懲戒委員會核議,以完法律手續。
當時市政府的秘書長叫梁鴻志,他跟章士釗的關係比較密切,比較信任老朋友,所以拿來這個文件後,也沒好好看,就直接匆匆發文表示支持。
魯迅的這個職務由政府來撤銷,而不是由專門機構來撤銷是違反當時相關規定的,魯迅就根據這一點,提出了他的程序錯誤,以此來告章士釗。
兩天後,魯迅親自草擬起訴書,準備控告章士釗。
8月22日魯迅赴平政院投遞訴訟狀,9月12日平政院正式決定由該院第一庭審理此案。
章士釗不僅僅是教育總長,也是司法總長,他本身精通法律。平政院把魯迅的訴訟副本遞交章士釗,章士釗巧妙地以《官吏服務令》進行答辯,有意迴避《文官懲戒條例》和《文官保障法》。
10月13日,平政院給魯迅送來章士釗答辯副本。11月16日魯迅進行了回辯說,你有規定,按照規定來對我的行為進行判斷,你有的話,那麼我是違反規定了,如果沒有的話,你憑哪點說我是違反規定?
經過一番辯駁,1926年3月23日,平政院以互辯書中的理由作出裁決書,判決章士釗呈請免職之處分違法。這一場同僚間下級告上級的民告官案件,以魯迅完勝而告終。
這個案子里,魯迅是一個非常有影響的人,他的成功,確實很有說服力的,至少告訴人們,民可以告官,而且可以告倒。只要依據法律說清道理,我們最終民告官是可以告,而且能夠告得贏。這也是為我們現在許多案例所最終證實了,也證明魯迅是一個偉大的思想家,偉大的文學家,實際上他對法律的觀念也很精準。
在這場魯迅和章士釗的筆墨官司中,雖然二人沒有直接對簿公堂,但也不能不說是一場非常精彩的對決。即便是在法律意識不甚普及的那個年代,魯迅依然能夠做到利用法律作為維護自己權利的武器。
對於官司的敗訴者章士釗來說,這次官司也對自身命運產生巨大影響,並自此淡出政壇。
魯迅專門寫了《論“費厄潑賴”應該緩刑》的文章。在文章里,他把章士釗稱為落水狗,說對章士釗這樣一條落水狗應當痛打。這個文章後來也也產生了很大的影響,以至於很多年以後,章士釗當時的一個養女叫章含之對她的父親也心懷怨恨。因為魯迅在文章中稱章士釗為落水狗,因此章士釗的養女章含之也受到了波及,甚至有人也把章含之叫做小落水狗。
章含之有一次被罵了,急匆匆的去找父親,說你當時為什麼要迫害魯迅,要鎮壓革命?章士釗當時聽了之後很平靜,就回答自己的女兒說,一個人的功過是非,歷史自有公論,我現在跟你講,你聽不懂,也理解不了,我和魯迅之間有些事情是誤會,等你長大以後,你自己去做,獨立時自己去判斷。
來源:紀錄片《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