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1000枚硬幣,告知我只能入賬10元。”
近日,陸先生帶着140多斤的1角硬幣前往上海農商銀行兌換,卻被網點支行拒收一事引起熱議。陸先生質疑銀行的做法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殘缺污損人民幣兌換辦法》。
據媒體報道,7月3日,陸先生帶着一麻袋1角硬幣來到上海農商銀行總行營業部“討說法”,工作人員仍拒絕兌換,也未給出理由。貝殼財經記者了解到,陸先生帶去的這袋硬幣共有20000多枚,總重達140多斤,金額為2000多元。此外,銀行提議協調至其他指定網點兌換,但最近網點距其所在地40公里,最遠達100公里,被陸先生拒絕。

7月8日下午2時許,當事人陸先生於社交平台發聲,稱目前銀行同意進行清點,其表示:“目前1000枚硬幣,告知我只能入賬10元。”
當問及硬幣的來源,陸先生陳述,他的一位客戶是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的老闆。“垃圾焚燒後的爐灰里殘留有大量的硬幣,客戶提出希望用這些回收來的硬幣支付貨款。”陸先生說,這位客戶有大量採購訂單,為了維繫好客戶,他選擇收下這些硬幣,自己再拿到銀行去兌換。

2024年底開始,其陸續收下了重達幾千斤的硬幣,總金額有10多萬元。他已陸續向十餘家銀行兌換硬幣,多數機構正常受理,但上海農商銀行多次拒收。這些硬幣經焚燒已經發黑,不適宜在市面上流通,因此只能作為殘缺污損人民幣向銀行申請兌換。
7月7日,上海農商銀行總部工作人員表示,主要還是陸先生無法說清楚如此數量巨大的殘缺污損人民幣到底來自何處?銀行有義務查清資金來源以防止洗錢活動。
網友對此事看法不一,有網友認為,什麼時候存錢還要自證清白了?2000塊錢有啥好洗錢的。


也有人認為數量巨大的污損硬幣很可能混雜假幣或外幣,銀行謹慎處理可以理解;還有網友質疑如果是按斤收購的廢品,憑什麼要求按面額兌換?這本質上就是人民幣買賣行為。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斐然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無償為公眾兌換殘缺、污損的人民幣,不得拒絕。涉事硬幣外觀雖然有瑕疵,但應屬於可兌換的範疇,前述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可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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