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因貸款管理不到位被罰35萬元

雷達財經 文|馮秀語 編|李亦輝

9月26日,北京金融監管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因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到位,被北京金融監管局對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罰款35萬元。

天眼查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成立於1988年2月22日,地址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內大街2號凱恆中心a、c、e座。經營範圍為: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髮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經營結匯、售匯業務;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你總行在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業務範圍內授權的業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