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央行公告調整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考評辦法!

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金融時報

9月12日晚間,人民銀行發布公告,宣布調整優化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考評辦法。

此前,中國人民銀行於2004年建立了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年度考評調整機制,並在2018年對考評機制進行了調整,近年來為平穩開展公開市場操作提供了有力支撐。為適應貨幣政策操作框架轉型和金融市場發展,更加註重貨幣政策傳導,本次中國人民銀行進一步優化簡併考評指標,明確對各類型機構分類實施考核,並加強與債券做市商考核的聯動。

那麼,如何理解新的考評辦法呢?

首先,一級交易商考評調整是貨幣政策框架轉型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銀行於1996年首次組建一級交易商,從市場機構中擇優挑選交易對手並承擔貨幣政策傳導職責。為督促一級交易商合格履職,央行於2004年建立一級交易商考評機制,定期考評更新交易商名單。隨着市場發展,考評指標也與時俱進。2018年央行曾發布《公開市場業務公告〔2018〕2號》,將考評指標充實為7大類、15項,與當時的市場發展需要相適應;時隔7年後央行再次調整考評指標,將更好服務於貨幣政策框架轉型。

其次,調整後的考評指標更加突出貨幣政策傳導要求。此次修訂大幅精簡了指標數量,貨幣市場傳導、債券市場做市的重要性進一步提升。其中,貨幣市場傳導方面,既考察機構融出的量、價、覆蓋面,又着重強調市場波動時期的穩市表現,引導一級交易商更好發揮資金融通“大動脈”的作用,是對原有指標的繼承和發展。債券市場做市方面,考察機構報價、成交情況以及債市波動時期的穩市表現,則是呼應了此前貨政報告提出的“建立健全做市商與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聯動機制”,有利於增強國債收益率曲線的基準性,進一步理順利率由短及長的傳導。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考評辦法強調了一級交易商不得違法違規的底線。考評延續了對機構合規穩健經營狀況的關注,並且在公告中明確,考評期內出現不當行為的機構會被暫停交易商資格,進一步嚴肅了交易商紀律。同時,2025年度一級交易商名單保持不變,相當於設置了過渡期,也便於機構適應和調整。

再次,考評方法更加科學公允。此次考評調整還有一個關注點,就是明確對各類型機構分類實施考核。過去各類型機構放在一起考核排名,由於我國商業銀行總體實力較強,非銀等機構並不佔優,一級交易商都是以銀行為主。此次方法調整有利於提升交易商的多元化,更好發揮不同類型機構作用,支持未來央行宏觀調控、政策傳導和工具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