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間,催債令來了!要給中小企業還清欠款了!

知道嗎?最近迎來了一件大事!

6月1日,國務院下達“鐵命令”——修訂後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正式生效,其中明確:

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包括央國企,從中小企業採購的貨物、工程、服務,付款期限都不允許超過60天。

一夜之間,催債令落地!要給中小企業還清欠款,意味着直接給企業的 “錢袋子” 上了把安全鎖!

.01

為啥突然下達“催債令”?


其實,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發布文件要求地方償還企業欠款,去年10月,在印發的《關於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的意見》中,國家就明確,對推進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作出系統部署。

而之所以對督促地方清償欠款的動作越來越頻。說白了,國家也急了!

根據全國“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登記(投訴)平台)數據顯示,目前登記量已經超過36萬筆債權人超過10萬家,可見熱度非常高。

也正因為此,國家對此的重視度越來越高。

比如今年的工作報告中指出:“部分企業生產經營困難,賬款拖欠問題仍較突出”,並且,針對地方沒錢還、不願意還,上面提出了硬核措施:

第一,把消化欠款納入專項債優先級——擬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4.4萬億元、重點用於投資建設、土地收儲和收購存量商品房、消化地方政府拖欠企業賬款等。

第二,建立政府失信“黑名單”制度——明確在清欠行動中,各地要建立台賬制度,對欠款進行“限時清零”,將嚴重拖欠的主體列入失信黑名單,不斷加大懲戒問責的力度,形成倒逼機制,有效治理惡意拖欠賬款和逃廢債行為。

可見,規則已經變了,如果還覺得還錢只是臨時任務、能拖就拖,說不定就要挨處分。

.02

企業被拖欠賬款的現象,究竟有多嚴重?


這兩年,受大環境影響,很多企業經營壓力加大,然而最難的不是企業沒業務做,而是做了也收不到錢。尤其是中小企業,被拖欠賬款給拖死的不在少數。

要知道,現金流可是企業的生命線。

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24年末,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應收賬款總額達26.06萬億元,同比增長8.6%。

這是個什麼概念?我國所有流通中的實體鈔票加起來,M0都還不到13萬億。這26萬億應收賬款就相當於所有企業利潤總額的3.5倍。一旦收不回來,相當於三年多白乾了。

而且很多公司的應收賬款占收入的比重甚至超過了50%。這也就意味着,一旦中小企業收不回賬款,甚至會因此陷入經營困境。

而國家此時出手,就是要遏制這一趨勢。

.03

修訂定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帶來哪些變化?


眾所周知,數月以來,各銀行都在下調存款利率,刺激消費,可以說,刺激消費、啟動內務需,對當前經濟來說,是最重要的頭等大事。

如果企業欠款里有無數的“三角債”“連還債”,把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拖進現金流危機之中。大家都還不上錢,就會影響越來越多員工工資和家庭收入,進而拖累全社會的消費和就業。

說穿了,哪怕26 萬億應收賬款只盤活1/10,也可以釋放2.6萬億的流動性,相當於給每個老百姓發1857元的消費券。

而且,有機構測算,每釋放1元的債務凍結資金,就能激活6-8倍的經濟活力,

所以,這一次將整頓欠賬工作,上升到一個前所未有的戰略高度,這也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

那麼,這次修訂的條例有哪些變化:

①機關和事業單位要在交付之日起30天內完成付款,不管流程多麻煩,最長最長不能超過60天。

意味着,以前那些大企業拿 “上游沒給錢” 當擋箭牌,搞 “背靠背付款” 的套路,徹底玩不轉了。以後,中小企業再也不用低聲下氣催賬,到了日子錢沒到賬,直接就能維權。

②只要拖欠款項,每天就得按萬分之五付利息,合同約定利息的也不能低於銀行貸款利率。

這意味着,拖欠時間越長,企業要付出的成本越高。

③支付方式上,不得強制中小企業接受商業匯票等非現金的方式,藉此來變相的拉長付款的期限。

意味着強制用商票、電子憑證抵現金的坑也被堵死,中小企業不用再被迫接受變相延長賬期的霸王條款。

④明確了省一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工作“負總責”。

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要“曬賬本”,每年都要把逾期、拖欠信息曝光,自報家醜。

⑤對拖欠款項的單位,會被限制公務消費、辦公用房、經費安排。大企業可能拿不到財政資金支持,嚴重的還會被列入全國失信名單,招投標、貸款都會受影響。

這一套 “組合拳” 下來,能有效遏制拖欠風氣,改善企業營商環境

另外,如果存在打擊報復投訴者的,甚至明確說要依法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可以說是非常嚴格。

總之,這份條例對於中小企業來說,無疑是大利好。通過強力清理欠賬,修復整個經濟系統的信用,還有助於提振消費。

當然,利好歸利好,關鍵還是要看落實,因為一切措施都得落到實處,才能避免成為“一紙空文”。

最後提醒:各位企業老闆趕緊把這條轉發給常合作的甲方,提前打個招呼:6 月 1 日之後,該結的賬可得按時結,不然真的要吃罰單、上黑名單!

(圖片來源網絡,侵權請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