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數字化改造有補助

晨報訊(記者 白若雪)近日,《福建自貿試驗區廈門片區促進數字貿易高質量發展若干辦法》正式發布,圍繞促進數字化發展、跨境電商生態建設、打造供應鏈示範創新園區等領域推出一攬子扶持措施,旨在通過數字技術賦能實體經濟。辦法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辦法積極支持企業開展數字化改造。對企業開展供應鏈數字化管理、智慧物流倉儲、智慧港口、智慧監管等數字化、信息化提升的,給予年度數字化、信息化投入12%的補助。已獲得廈門市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補助的,在現行補助政策基礎上再給予設備投入5%的獎勵。上述補助和獎勵不可重複使用,單家企業、單個項目每年獲得補助或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單個項目歷年累計不超過500萬元。

辦法鼓勵發展數字化平台經濟。支持企業建設供應鏈綜合服務平台、貿易數字化平台、數字供應鏈平台、智慧物流平台、網絡貨運平台等數字化綜合服務平台。對軟硬件設備投入達到200萬元(含)以上(不包括各級財政投入部分),且年度服務用戶數不低於20家的,按照平台軟硬件設備投入的15%予以補助,單家企業、單個平台每年獲得補助或獎勵資金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單個平枱曆年累計不超過500萬元。

辦法針對運營時間一年以上且向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備案的跨境電商園區,設立綜合貢獻獎勵、生態建設獎勵雙重獎勵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