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翔股份向控股股東定增獲上交所通過 國泰君安建功

中國經濟網北京2月2日訊 華翔股份(603112.SH)昨晚披露《關於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意見通知的公告》稱,公司收到上交所上市審核中心於2024年1月31日出具的《關於山西華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審核意見的通知》,具體審核意見如下:“山西華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同時,上交所提出落實問題,公司需對相關問題逐項落實並及時提交回復,上交所將在履行相關程序並收到公司申請文件後提交中國證監會註冊。公司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做出同意註冊的決定後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2023年12月27日披露的《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證券募集說明書(二次修訂稿)》顯示,本次發行的發行對象為華翔實業。截至募集說明書出具日,華翔實業直接併合計持有公司271,135,074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62.02%,系公司控股股東。本次發行構成關聯交易。華翔實業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

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第二屆董事會第三十次會議決議公告日。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為8.37元/股,不低於本次發行的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因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已實施完畢,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由8.37元/股調整為8.19元/股。

免責申明:

內容來源於網絡,若侵犯了您的權益,請及時發送郵件通知作者進行刪除。

合作投稿投訴:zhuene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