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什麼可以阻止新加坡公司希音在美國上市

中國為什麼可以阻止新加坡公司希音在美國上市

昨日,網傳新加坡公司希音在美國上市的申請被中國監管部門否決。

雖然南京廣州都宣稱希音(shein)是本地企業,在各種獨角獸統計表裡也把希音重複算在南京和廣州,但是希音其實註冊地在新加坡,總部也在新加坡,老闆也是新加坡公民。所以妥妥的新加坡公司。


那為什麼一個新加坡公司去美國上市需要獲得中國監管部門批准?

根據,《國務院關於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的管理規定》和《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備案管理辦法》的規定:

“境內企業間接境外發行上市的認定,遵循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若發行人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認定為境內企業間接境外發行上市:

(1)境內企業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利潤總額、總資產或者凈資產,任一指標占發行人同期經審計合併財務報表相關數據的比例超過50%;

(2)經營活動的主要環節在境內開展或者主要場所位於境內,或者負責經營管理的高級管理人員多數為中國公民或者經常居住地位於境內。”

由於希音的絕大部分供應商在中國境內,所以它的運營中心,主要倉庫也是在中國境內,按總資產或者凈資產計算,就觸發了前一個條款。而高管確實也多數是中國公民或者居住在廣州和南京,這又觸發了後一個條款。

所以,無論適用哪個條款,新加坡公司希音去美國上市都要中國監管部門批准。


那麼,如果希音打算繞開這一規定,有可能嗎?實際上,如果它把供應鏈從廣州附近遷往墨西哥或者越南,同時把程序員從南京遷往印度,那就前後兩個條款都不適用了。那時,就不再需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