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節選於本人原創文章《
2021年,我國固定資產投資為54.45萬億元,比1990年增長119.5倍,年均增長16.72%;GDP為114.3萬億元,比1990年增長了59.6倍,年均增長率達到14.16%(含通脹),但同期的居民消費總額僅從0.94萬億增加到43.99萬億,增長46倍,年均增速只有13.22%。
這三組數據意味着:
第一、31年來投資驅動經濟增長的效率是遞減的。1990年100元投資可驅動420元GDP,到了2021年,100元投資僅能驅動210元的GDP,31年來投資效率減半;所以31年來投資增長了119.5倍,但GDP僅增長59.6倍;
第二、投資超前於消費。31年來,投資的年均增速比消費快26.5%,31年積累下來,投資的增速是消費的2.56倍。即我們持續31年在做超前於消費的投資;
第三、投資擠壓了消費。因為要堅持超前投資的經濟增長模式,31年來在國民經濟分配中,我們一直堅持分配向投資傾斜,所以31年來消費的年均增速比GDP慢6.6%,居民消費在國民分配中的比例從31年前的49.7%逐步萎縮到38.5%,分給居民的蛋糕縮小了11.2個百分點。
由此可見,單純依靠壓縮居民所得來維持投資驅動經濟增長模式是很難長時間持續的,在消費與供給基本平衡之後,必須及時轉型到消費推動經濟增長模式,才能維持經濟的健康與長久發展,才不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世界上所有的發達經濟體,消費在GDP中的佔比普遍比我們高30個百分點左右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