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針對證券期貨犯罪現象,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發布了《證券期貨犯罪企業合規整改指南(試行)》以及兩個相關配套規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專項合規審查要點(試行)》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涉案企業專項合規審查要點(試行)》。該指南以及配套規定的公布,對證券期貨犯罪涉案企業改革具有重要指引作用。在為證券期貨犯罪領域相關合規整改和考察工作提供參考的同時,也為進一步推動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工作開展起到了促進作用,能夠很大程度上提升證券期貨犯罪涉案企業合規整改的規範性、有效性以及針對性。
在該指南的起草過程中,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根據證券期貨犯罪在犯罪主體、犯罪客體、犯罪易發環節以及主要犯罪手段等方面重點開展,並結合辦案實際情況,梳理了相關罪名的常見合規風險點,將上述內容作為制定合規計劃、實施合規整改的重點內容,做到有的放矢。在指南的整體結構上,該份《整改指南》採用了“主文+附件”的形式,具體體現在:對涉案企業合規普遍規律和一般性內容的部分在主文中加以明確,並對涉及各罪名的合規內容分別形成單獨的附件予以規定,做到兼顧一般情況和具體情況,表現形式清晰完整。
在《整改指南》的總則中明確了該指南的適用範圍、指導原則以及合規整改程序等重點內容。在適用範圍中說明涉案企業包括兩類:第一類為直接實施單位犯罪的企業;第二類為由公司和企業中的關鍵人員實施的、與企業生產經營獲得密切相關的自然人犯罪。
在涉案企業合規整改計劃方面,指南規定合規整改計劃應當包含風險排查、風險管理規範建設、組織體系建設以及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等部分;除此之外,基礎合規要素還應當包括合規管理規範和合規組織體系。能夠看出,企業合規建設並不是一項簡單的工作,需要各業合理完成。為向我國企業合規建設提供人才支持,在2021年3月18日,人社部會同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統計局,三個部門聯合將“企業合規師”這一新職業納入了我國《職業分類大典》,將企業合規師認定為專業性為企業提供合規服務的人才。
除此之外,為響應國家相關部門發布的關於《加強新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中“加快新職業標準開發”的要求,2021年11月25日,中國企業評價協會正式發布《企業合規師職業技能評價標準》,該標準作為國內首個企業合規領域內的標準,響應並落實了國家對有序開展新職業評價的要求,並補充了國內在企業合規領域內的空白。
以《企業合規師職業技能評價標準》為依據,中國企業評價協會組織開展了企業合規師職業能力(水平)考試,以此作為檢驗相關人才企業合規職業能力水平的權威標準。目前該考試定於2023年3月18日開考,現在正在報名中,更多信息可以在企業合規師考試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