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睿琦(鄭州大學)
近日,網友“lily”在社交平台上發布了一則帖子,稱上海黃浦區新天地附近一家美髮沙龍的理髮師偷拍了她的照片,然後發布在美髮店的社交賬號上,涉嫌侵犯顧客隱私。“lily”直言,她在看見照片後,專門去聯繫了該門店,提出刪除自己的照片,但是對方理髮師的態度很差,根本沒有理會,並將“lily”刪除拉黑。(5月15日 《新聞晨報》)
有的消費者明確表達過不想被拍,或是不能發布在社交平台上,但是仍有理髮師將其發布,如果顧客沒有看到就不了了之,看見了就刪除下架,而一位美髮店店長直言,這種現象在行業內非常普遍。網友“lily”的遭遇揭開了近年來美髮行業的潛規則:剪得好不如營銷得好。
這種“拍了再說”的野蠻操作能成為行業常態,本質上是對流量經濟的畸形迎合。大眾對社交媒體平台上“高分店鋪”“網紅安利”的過度信任,讓一眾看起來招牌破舊、裝修普通、僅靠線下生意經營的老店沒落的同時,催生出另一批靠社交媒體營銷起家的“網紅高分店鋪”。知名度是服務業招攬客源的重要指標。為了線上知名度,商家可謂想方設法地大搞新媒體宣傳。在這種扭曲的價值導向下,消費者的臉龐便成了理髮師手機里的“活體廣告牌”。
但商業宣傳的邊界不該由經營者單方面劃定。《民法典》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以上新聞中的涉事店家顯然為了新媒體宣傳和商業利益觸犯了法律的紅線。然而,現實中,多數侵權者卻大都像該店一樣抱着“僥倖”的心態,在法律的灰色邊緣追逐着商業利益。
更深層的矛盾在於數字時代的知情權困境和維權困境。當理髮師舉起手機說要“記錄髮型效果”,很少有人會追問這張照片將出現在何處;即使顧客要求禁止發布或立即刪除,也難以確保商家手中不留有備份或是在顧客離開後發布;如若真發現商家侵權現象,維權所需要的時間、精力、金錢也並非所有人都願意承受,相當大一部分人遭遇侵權後只能當作吃了個啞巴虧。此外,某些平台算法反而助推了侵權行為——帶有真人實拍的美髮內容往往更容易得到流量推送,這直接刺激商家鋌而走險。
要剷除這種侵權亂象,需要多方發力,共同守護好消費者的肖像權和隱私安全。個人層面,消費者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主動行使知情權。在接受服務時,消費者應明確詢問商家是否拍攝影像資料及具體用途,要求對方現場確認授權範圍。若發現未經許可使用個人肖像,立即通過平台投訴、保存截圖證據,並依據《民法典》主張刪除內容及賠償。日常可定期以關鍵詞檢索社交平台,監測自身影像是否被違規使用。社會監管層面,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更應開發“一鍵維權”通道,讓刪除侵權照片像投訴外賣灑漏一樣便捷。
當消費者在鏡前審視髮型的片刻安寧,都可能成為商家鏡頭裡的“流量素材”,那麼服務業賴以生存的信任基石終將崩塌。或許該給違法違規商家補上一堂商業倫理課:商業新媒體宣傳要有度,任何未經同意的“宣傳”,都是對“服務”本質最粗暴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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