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陝西監管局對原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潼支公司銷售人員王勛作出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的行政處罰。理由是,利用保險公司從業人員身份從事違法活動。
上游新聞(報料郵箱:[email protected])記者獲悉,這起引發金融界關注的行政處罰背後與一起詐騙案有關。
司法機關查明,從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日,王勛共向63名客戶收取理財資金1400餘萬元,這些被騙人員當中包括其媽媽、奶奶、姑姑等親屬,他因偽造公司印章、詐騙罪獲刑十三年二個月。
近五年包括嫌疑人親屬在內63人被騙
2021年12月31日,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法律合規崗工作人員向陝西西安臨潼警方報警稱,經公司排查發現,該公司員工王勛通過虛構理財產品,騙取了4人數萬元錢款。公司懷疑,王勛騙了更多人,於是選擇報警。
警方經調查取證,決定對王勛立案展開調查,2022年3月3日,王勛到案,次日,王勛被警方刑拘。
王勛於1992年8月出生,西安市臨潼區人。2013年7月,王勛入職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臨潼支公司擔任銷售業務員。
經過警方突審,王勛如實供述了自己捏造理財項目騙取4名受害者的行為。然而,隨着警方調查深入,辦案民警發現,受害者數量越來越多。
上游新聞記者獲悉,這是一起以“養老”為名的詐騙案。
經查,自2017年5月至2022年2月,近五年內,王勛利用其擔任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業務員的身份,虛構《人保職業人投資理財計劃》系列投資理財產品,勸說他人投資,並用公司制式保險單辦理該虛構理財業務。
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證明,王勛與群眾簽訂的《理財授權書》均非公司保險合同形式,也非公司出具,各類理財產品均非公司在售或停售產品。
《起訴書》顯示,從2017年5月起,近五年內,該案受害者共計63人,涉案資金約1400萬元。截止案發前,除已兌付本金和用已支付的利息或返利的資金以外,王勛尚欠本金1100餘萬元未能兌付。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受害者來自不同行業,有保險公司的老客戶、銀行客戶,也有王勛的同村、朋友,甚至還有其家人。
相關司法文書顯示,王勛從其母親處騙取資金187萬元、從奶奶處騙取資金3萬、從其小姑處騙取資金41.5萬元、從小姑夫處騙取資金95萬元、從表姑處騙取資金20萬元。
經查,王勛從這5名親戚處騙取資金共計346.5萬元,在案發時均未兌付。
此前未有犯罪記錄的王勛告訴辦案民警,自己之所以對這些客戶及親朋好友進行行騙,因為他參與了賭博,並欠下巨額賭債。
今年3月2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陝西監管局做出行政處罰。圖片來源/網絡截圖
賭博欠下巨額高利貸後,偽造公司印章行騙
在案證據顯示,案發前的2016年,王勛已因參與賭博,在外欠下巨額高利貸。
他告訴辦案民警,為了償還賭債,2017年5月份,他曾聯繫到一家貸款公司,希望通過貸款來還賭債。
在辦理貸款時,貸款公司要求王勛,必須開具工作證明及捺印所在單位印章。但王勛認為,單位工作證明不好開。此時,這家貸款公司經辦人唐某介紹,他私自找人刻了一枚“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的公章。
隨後,辦案民警將貸款公司唐某抓獲。唐某告訴辦案民警,當時,王勛到他們公司辦貸款,王勛說,保險公司的公章不好蓋,於是,他就將刻公章人的電話給了王勛。後來,王勛刻好公章、拿着假公章蓋了工作證明和其他資料,並辦理了貸款。
辦完貸款,王勛並沒有將這枚印有“中國人民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的公章丟棄,相反,這枚假公章也讓他產生了不良動機。
經查,自2017年5月起,王勛開始利用其在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潼分公司工作的便利,通過製作虛假的理財授權書、從中國人壽臨潼支公司領取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險投保單,並利用私刻的這枚假公章,以公司業務員的身份上門或從公司系統里篩選保險理財客戶,以收益高、安全性好為由向客戶介紹其編造的“人保職業人投資理財計劃”。如果客戶之前在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潼分公司購買的理財產品未到期,王勛便會以利息補償為理由,要求客戶退掉之前所購買理財產品,並承諾支付客戶一定比例的返利。
客戶在購買王勛編造的虛假理財產品時,王勛會與客戶簽訂理財授權書及投保單,客戶以銀行轉賬、現金、微信或支付寶轉賬的方式將理財資金交給王勛後,王勛便將客戶的理財資金用於支付到期客戶的理財本金及利息。
警方調查發現,除正常保險業務繳納的保險費外,涉案資金並沒有進入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賬戶。
通過這種借新還舊的方式,王勛不僅歸還了因賭博欠下的高利貸利息,此後又用這些涉案資金繼續參與賭博。
而其他涉賭案件中,警方便發現了王勛的身影。湖南省婁底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在偵辦一起開設賭場案發現,王勛為該案賭博軟件的會員。僅2020年,三個月以內,王勛就給該賭博軟件轉賬共計15萬餘元。
而經中國人民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核對,凡王勛與群眾所簽訂的此類《理財授權書》上所加蓋的“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字樣印章,均無防偽標誌,與真實防偽行政印章不一致。
隨後,警方在對王勛的車後備箱進行搜查時,查獲大量“理財授權書”及相關投保單。經辨認,這些“理財授權書”及相關投保單均系偽造,王勛也承認,這些單據都是他作案時所用。
經司法鑒定,從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日,王勛共向63名客戶收取理財資金1400餘萬元,其中,已兌付本金217萬餘元,已支付利息或返利32萬餘元。其中,有7名客戶的理財資金51萬餘元已全部兌付,另支付利息44萬餘元,王勛尚欠56名客戶1154萬餘元未兌付。
犯下兩宗罪獲刑十三年二個月
案發後,包括王勛奶奶、小姑在內,共18人對王勛的犯罪行為表示諒解,希望對其從輕處罰。其中,王勛母親也表示,不要求其返還被騙的187萬,只希望對其從輕處罰。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勛無視法制,偽造公司印章,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分別應當以偽造公司印章罪、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被告人王勛當庭對公訴機關的指控供認不諱,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接受審判。
王勛的辯護人則認為,被告人王勛偽造公司印章行為與詐騙罪存在牽連,應按牽連犯論處,以詐騙罪定罪,且該罪證據不足,不能並罰。詐騙罪方面,案發前已追回的被騙款在認定詐騙數額時,依法應予扣除,按最後實際詐騙所得數額計算。審計金額存在重複計算問題,已支付的利息應予扣除。其母親已表示諒解,根據法律規定其母親的187萬也應從犯罪數額中扣減。被告人王勛獲得了17名被害人的諒解,應酌情從輕處罰。此外,王勛有自首情節,供述的賭博及高利貸構成立功,自願認罪認罰,系初犯、偶犯,建議對其從輕處罰。公訴機關量刑建議過重。
2022年12月27日,陝西西安市臨潼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
臨潼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王勛無視法制,偽造公司印章,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公司印章罪;被告人王勛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又構成詐騙罪。西安市臨潼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依法應予刑罰處罰,並實行數罪併罰。
針對王勛辯護人的辯解。臨潼區人民法院認為,經查被告人最初私刻公章用於辦理貸款,之後才在詐騙罪中使用,公訴機關以被告人辦理貸款時私刻公章的行為構成偽造公司印章罪,且有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私刻公章印記辨認筆錄等為證,足以認定,故對辯護人的主張不予支持。辯護人認為審計金額存在重複計算問題,已支付的利息應予扣除,經查,審計報告鑒定以王勛實際收到客戶的資金為準進行統計,且公訴機關指控中扣減了已支付的利息和返利抵扣本金部分,惟鑒於被告人母親審理中諒解並不要求返還的187萬,依據法律規定,詐騙近親屬的財物,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則被告人王勛尚欠本金數額減去其母諒解的187萬後,尚欠本金即詐騙金額應以967萬餘元認定。
針對辯護人認為被告人王勛供述的賭博及高利貸構成立功,臨潼區人民法院認為,此屬於詐騙錢款去向,系案件相關事實,亦未查證屬實,故不符合立功的認定條件。鑒於被告人王勛有自首情節,自願認罪認罰,退還50萬詐騙款,取得部分被害人諒解,依法可予從輕處罰,故對辯護人從輕處罰之建議予以採納。公訴機關量刑建議適當,依法予以採納。
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保護公民合法財產不受侵犯,打擊刑事犯罪活動,陝西西安市臨潼區人民法院依法對王勛進行判決。其中,被告人王勛犯偽造公司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罰金2000元;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罰金30萬元,合併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又二個月,罰金30.2萬元。同時,法院判處,對餘下詐騙款依法繼續予以追繳後按比例退還55名被害人。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2024年7月2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其中,明確規定,保險機構應合理確定各項業務活動和管理活動的欺詐風險控制點。保險機構應加強誠信教育與合規文化建設,健全人員選任和在崗履職檢查機制,加強員工行為管理,開展從業人員異常行為排查,嚴防內部人員欺詐。
今年3月2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陝西監管局對原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臨潼支公司銷售人員王勛做出終身禁止進入保險業的行政處罰。
上游新聞記者 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