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亦安鬧辭職,可急壞了陳康,為了留住周亦安,陳康也算是絞盡腦汁了。
為了拖住周亦安,大量給周亦安派案子倒也罷了,還在那裡以走程序為借口,每次周亦安找他的時候,他都在各種推。
不過,這還不是陳康的終極殺招——
“陳老狐狸”知道周亦安跟大部分年輕人一樣,想要辦有難度的案子,不然的話,就算真的辭職了,周亦安也不甘心。
於是,他把秦玲離婚案派給了周亦安,這個案子不是一丁點的難。
梳理整個案情,我才發現,“老狐狸”三個字真的不是白叫的,就跟“方嬸”兩個字一樣。
秦玲起訴離婚,可是她的丈夫烏剛失蹤多年,根本沒辦法應訴,按照現有的法律流程,他們必須通過登報或者粘貼公告的方式來送達,六十天的公告期再加上十五天的舉證答辯期,這樣一來,就能把周亦安留在法院里,他們也就有了更多機會來勸周亦安留下來。
雖然現在周亦安已經是一個成熟的法官了,但是他畢竟還是年輕人,提出辭職多少還是有一些衝動的成分在裡面,等他冷靜下來之後,可能就會改變自己的看法。
另一邊,方遠也祭出了大招,派葉芯配合周亦安做送達工作,說的是想要周亦安想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麼,但是真正原因是什麼,我們都能看出來。
在案件的審查過程中,我心疼當事人秦玲,也為秦玲感動。因為在秦玲人身上,我們看到了愛與堅持的力量。
電視劇《底線》截圖
麻繩專挑細處斷,噩運只找苦命人。這句話用在秦玲身上,實在是再合適不過了。
當年秦玲和烏剛結婚的時候,烏剛兩手空空,就連房子,也是秦玲出錢買的。
秦玲很厚道,結婚之後,她還專門在房產證上加上了烏剛的名字,因為這件事,烏剛的父母還到處炫耀。
最初的時候,我還以為烏剛是鳳凰男,但是從劇情里看,烏剛連鳳凰男都算不上,鳳凰男至少還知道努力,烏剛卻不是這樣。
結婚之後,烏剛曾經做過生意,為此欠下了八十萬外債,欠債之後,他馬上一走了之,把爛攤子扔給了秦玲。
不僅如此,兩人結婚之後,秦玲才發現,烏剛沒有生育能力。
為此,他們收養了一個孩子。
但是烏剛的爸媽卻不這麼看,他們固執地認為是秦玲不能生育,還曾經想要把秦玲收養的孩子給丟掉,如果不是警察發現了孩子並聯繫到了秦玲,可能秦玲連這個孩子都保不住。
烏剛失蹤之後,他們的公婆從來沒有過問過孩子,任由秦玲和她媽媽還有孩子自生自滅,可是等到秦玲說要跟烏剛離婚之後,他們馬上就找了過來搶房產證,全然忘記無論烏剛是否還在,這房子都跟他們沒有絲毫關係。
當時孩子衝過去阻攔他們,他們重重地把孩子推到了地上,可是看到周亦安他們出現了,他們馬上又宣稱自己不會不管孫女。
這些年追劇,見過無數的惡公婆,但是沒人性到他們這個程度的,我卻是從未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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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才知道,這些很可能都是烏剛自己的主意。
一年前,烏剛的父母曾經向法院申請過宣告兒子死亡,可是就在公示期即將結束的時候,他們卻又撤回了申請。
按照周亦安他們的推理,事情應該是這樣的——
因為烏剛欠下了巨額外債,債主天天上門催討,所以等到烏剛失蹤達到申請宣告死亡的時間節點,他們馬上就遞交了申請,為的就是逃避債務。
後來,他們之所以撤回了申請,就是因為秦玲得了癌症,很可能命不久矣。
如果烏剛“死亡”了,他名下那百分之十的房屋產權將由他父母、他們的孩子還有秦玲分別繼承,他最多能夠擁有百分之三點三的產權。
但是如果秦玲先死了,秦玲名下百分之九十的房屋產權將由烏剛、秦玲媽媽還有孩子分別繼承,再加上烏剛對孩子的撫養權,他就擁有了百分之七十的房屋產權。
秦玲之所以急着離婚,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一旦兩人離婚了,秦玲就能為母親和孩子留下最後的保障,如果沒有離婚,烏剛他們一家絕對不會善待她的母親和孩子。
為了早點解決問題,秦玲勉為其難地答應了給烏剛父母五十萬,對財產進行分割,可是還沒等他們緩過神來,烏剛就不幹了,讓他父母不要答應。
想到這裡,不由心生寒意,此前的故事裡,我曾經罵過很多次渣男,跟烏剛相比,那些“渣男”,完全就是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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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時間,周亦安他們整天盯着表,跟死神搶時間。卻始終晚了一步,就在庭審前夕,秦玲病情突然加重,周亦安他們趕到醫院後,卻只見到了秦玲最後一面。
看着年幼的孩子趴在床邊號啕痛哭,看着老母親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場面,周亦安和葉芯等人悲傷不已。
這樣一來,秦玲和烏剛的婚姻就依舊存在,烏剛就依舊擁有房屋的繼承權。秦玲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已經白費了,按照烏剛一家的性格,肯定不會善待秦玲的媽媽和女兒。
就在我們即將絕望的時候,奇蹟發生了——
關鍵時刻,秦玲的女兒苗苗在病床前唱起了娘倆以前唱的歌,喚起了秦玲的求生欲,順利撐到了法院判決。
最開始的時候,我以為是編劇在胡編亂造。為此,我還專門上網查了一下,才知道這是真的——
人在瀕臨死亡的時候,最後消失的就是聽覺,只要大腦還沒有徹底死亡,人還是能聽到聲音的,如果“死者”的求生欲夠強,還是能喚醒身體機能從而復活的。
當然,如果身體機能已經油盡燈枯的話,這樣的“復活”並不會持續太長時間,。
就像秦玲,雖然因為對女兒的牽掛,她暫時活了過來,但是等到拿到判決書之後,心愿得以達成,才得以安然離世。
只是,從始至終,都沒有看到烏剛登場,沒辦法在彈幕里罵這傢伙幾句,對我來說,始終是一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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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梳理整個案件,我忽然發現,秦玲雖然跟苗苗沒有血緣關係,但是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苗苗——
她之所以急着起訴離婚,就是擔心等到自己死後,烏家人會欺負自己的母親和女兒。
按照烏家人的尿性,就算現在留下了遺囑,他們也會糾葛不清,到了那時候,她媽媽跟女人肯定不會是烏家人的對手。
“路快走完了,按理說我應該害怕,但是我沒有,因為她,我必須勇敢,也讓我最後的時間變得有意義。”也許這就是母愛的力量的,女本柔弱,為母則剛,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故事中,葉芯和周亦安曾經有過一段對話——
“人生的終點,還有牽掛,還有被需要,或許也是一種幸運。”
“我也想像秦玲一樣,用最後的時間,卻為家裡人做點什麼,而不是躺在病床上等待死亡。”
“我也一定會做我要做的事情,那些我熱愛的,執着的,願意不顧一切去努力付出做的的事情,可能這才是對抗死亡最好的方式吧。”
也許,這就是生命的意義吧。
在生命的最後時刻,還依舊擁有自己的那份堅持,還能夠全心全意付出,生命的長度也許就被拉長了。
大多數情況,這份堅持的源頭,都是愛,對家人的愛,對事業的愛……
不過,劇情之外,我們還需要明白,那就是在結婚之前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等到發現問題了才覺得後悔,這一點,對男女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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