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曦曦貴圈
編輯|曦曦貴圈
各位吃瓜群眾,你們聽說了嗎?張蘭和大S這對曾經的婆媳組合最近又上演了一出好戲!不過,這次可不是什麼家庭和睦的溫馨劇情,而是實打實的翻臉大戲。
你以為是因為大S總告狀惹怒了張蘭?天真!今天我們就來扒一扒這背後的真相,保證讓你大跌眼鏡!準備好你的瓜子和飲料,我們這就開始今天的八卦時間!
從頭號粉絲到死對頭:張蘭對大S的態度大轉變
各位八卦愛好者,你們還記得張蘭曾經是怎麼誇大S的嗎?那可真是捧上了天!
有網友扒出了張蘭以前誇大S的視頻,簡直是把大S當成了寶貝兒媳婦。
在那個視頻里,張蘭對大S是各種滿意,簡直就像是在誇自己的親閨女一樣。
不僅如此,張蘭還不允許外界對大S有一絲質疑。這種護犢子的態度,讓人不禁感嘆:這哪是婆媳倆啊,簡直就是親母女!
但是,親愛的觀眾朋友們,你們猜怎麼著?
如今的張蘭,對大S的態度可謂是來了個180度大轉彎!
從頭號粉絲變成了頭號黑粉,這轉變速度之快,簡直讓人目不暇接啊!
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是什麼讓張蘭如今又變得這麼痛恨大S呢?
難道是大S把張蘭的寶貝兒子汪小菲給氣壞了?還是大S在婆家鬧出了什麼天大的笑話?
網友猜測:大S告狀惹怒張蘭?
說到這兒,相信很多吃瓜群眾都會想到一個原因:大S太能告狀了!
沒錯,大S提告汪小菲的次數,如今已經多到數不清了。
有說是已經提告了17次,也有說是已經悄悄提告了20次,這頻率簡直比我們上廁所還勤快!
想想看,如果你是汪小菲的媽媽,看到自己的兒子被前兒媳婦告得像個陀螺一樣團團轉,能不生氣嗎?
小汪總被這些提告折磨得筋疲力竭,整天忙着應付各種法律問題,哪還有心思搞事業啊?
所以,很多網友就猜測,張蘭跟大S翻臉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為大S太能提告小汪總了。
但是,親愛的觀眾朋友們,事情真的有這麼簡單嗎?
張蘭自爆真相:大S違約是關鍵!
就在大家都以為是告狀惹怒了張蘭的時候,張蘭自己爆出了一個驚天大瓜!
"當初小汪總之所以在離婚時能同意與大S簽那個不平等的離婚協議,甚至還爽快地答應給大S巨額的孩子撫養費,是因為離婚時大S曾答應小汪總,自己不會再嫁。"
這番話一出,可真是把大家都給震驚了!
原來,在簽署離婚協議的時候,大S曾經許下了"終身不再嫁"的承諾。
這可真是個重磅炸彈啊!難怪汪小菲會同意那麼不平等的條款,原來是因為大S承諾要當一輩子的剩女啊!
但是,事情的發展顯然不是按照約定來的。
大S不僅閃嫁給了光頭(指王雨甜),而且還依舊拿着離婚協議要挾着小汪總。
這操作,簡直是把汪小菲當成了提款機啊!
用張蘭的話來說:"小汪總銀子給着、小綠帽帶着、卻還同時挨着罵,這個境遇估計擱誰也會暴跳如雷。"
聽到這兒,是不是覺得張蘭的怒火可以理解了呢?
圈內人士的分析:大S閃婚是致命錯誤
說到這兒,咱們再來聽聽圈內人士是怎麼看這事兒的。
張蘭的朋友,著名主持人於會長就對這事兒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大S哪怕是與小汪總離婚後,也本來是可以安心過自己衣食無憂的生活的,但是錯就錯在閃嫁給光頭。"
於會長認為,就算大S想再婚,也應該多加考慮,而不應該如此不負責任地與光頭閃婚。
他甚至說,如果大S沒有閃婚,以張蘭與小汪總的性格,大概率還會依舊把大S捧在手心。
這話說的,簡直是一針見血啊!
想想看,如果大S真的遵守承諾,安安靜靜地當個單身媽媽,張蘭和汪小菲恐怕還會繼續寵着她吧?
但是現在好了,不僅違背了承諾,還閃婚給了別人,這不是等於把張蘭和汪小菲的臉都打腫了嗎?
網友熱議:各執一詞,觀點不一
這件事情很快就在網上引起了網友的熱議,各種觀點紛紛出爐。
有網友認為張蘭和汪小菲才是受害者:
"大S這也太過分了吧?答應不再嫁就為了簽個好協議,然後轉身就嫁人,這不是耍人玩嗎?"
也有網友站在大S這邊:
"人家大S又沒簽字畫押說不再嫁,口頭承諾也能當真?再說了,人家有追求幸福的權利啊!"
還有網友覺得這事兒沒那麼簡單:
"我覺得張蘭生氣不只是因為大S再嫁,更多的是因為大S嫁了還想繼續拿着那份對汪小菲極其不利的協議吧?"
甚至有網友開始質疑整個事件的真實性:
"誰知道張蘭說的是不是真的?萬一是為了洗白兒子故意編的呢?"
看來,這場瓜確實是多汁啊,每個人的角度都不一樣,觀點也是五花八門。
不過,不管怎麼說,這場婆媳大戰看來是沒完沒了了,估計以後還會有更多的瓜等着我們去吃呢!
寫在最後:八卦背後的人性思考
好了,各位吃瓜群眾,今天的八卦就先聊到這裡。
回顧整個事件,我們可以看到,這場婆媳大戰背後,折射出的其實是人性的複雜。
大S想要追求新的幸福,但是否應該考慮到之前的承諾?
張蘭為兒子打抱不平可以理解,但是否也應該給予前兒媳一些寬容?
汪小菲在這場風波中又扮演了什麼角色?是無辜的受害者,還是默許了這一切的推手?
也許,在這場紛爭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和苦衷,我們旁觀者很難完全站在誰的角度。
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在婚姻這件事上,誠信和責任永遠都是不可或缺的。
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都應該慎重對待,不要輕易許下無法兌現的承諾。
最後,我想問問大家:如果你是當事人,你會怎麼處理這種情況呢?是堅持自己的立場,還是選擇妥協?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讓我們一起討論這個有趣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