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搖滾狂花》以豆瓣7.4不錯的分數完結了。彭萊是姚晨今年來最特別的一個角色。雖然搖滾圈在吐槽這部劇的一些缺點,但從角色和故事設定上來說,它足夠獨特。

十二年前,女子搖滾樂隊“狂花”曾在國內紅極一時,主唱彭萊遭遇情感變故後遠赴美國,留下6歲的女兒白天由前夫撫養,不料音樂事業在美國慘敗,彭萊獨自漂泊落魄。
前夫過世,19歲的白天獨自面對成長的煩惱,彭萊決定回國。一個叛逆的少女,一個“瘋狂”的中年女人,雖是母女關係,卻更像陌生人,摩擦不斷升級。

但彭萊和白天骨子裡都對搖滾夢想堅持不懈,歷經重重矛盾,母女二人最終攜手而至,在勇敢堅定中盛開,在憧憬奔赴中綻放。

彭萊真的太不一樣了。她身上的那些特質放在一個搖滾歌手身上,非常契合,甚至沒什麼特別,但放在一個母親身上,顯得極為格格不入。

形象上,彭萊沒有那種溫婉賢淑,樸素親切的樣子,她留着蓬鬆的長髮,有時候亂如麻,不修邊幅,化着十幾年前流行的搖滾煙熏妝,烈焰紅唇,穿着重金屬小皮衣。

性格上,她也一點沒有媽味兒,不僅洒脫不羈,野性十足,更“離譜”的是相比女兒而言,她更愛自己,更愛夢想,就像她說的“就算天崩地裂,我也還會是原來的彭萊”。生孩子,做媽媽,沒有改變她的天性和自我。

而且她竟然還是個不折不扣的大酒鬼,早也喝晚也喝,不是正在喝酒就是在喝的路上。在美國期間,因為事業失意,孤立無援,也沒人理解她的音樂,選擇輕生,自殺未遂,遇到的也儘是渣男。
這一切疊加在彭萊身上,別說好媽媽,在某些人看來她連一個好女人都不算。

然而在她年幼時,母親拋棄了她,把她扔給姑姑後消失,成長歲月里只有姑姑的打罵,她沒感受到愛的庇護,長大後的彭萊不知道怎麼去表達愛,更不知道怎麼愛女兒。
做了樂隊主唱的彭萊,與前夫相愛,卻被閨蜜撬了牆角,遭到了愛情與友情的雙重背叛,心灰意冷,決定逃避一切,遠走高飛。她第一次去愛,便被傷透了心,讓原本就愛無能的自己,更加遍體鱗傷,躲進堅硬的偽裝殼裡。
像彭萊這樣的“浪蕩不羈”的媽媽並非第一次出現在國產劇里,但以往她們總是反面教材,用來支撐主角的成長,反襯主角的強大,強化戲劇的衝突,是工具性的存在。而現在這樣的媽媽反客為主,成了被講述的主角。

相比“壞媽媽”,我們更願意稱她為“另類媽媽”,她不壞,她只是跟大多數不同。

前夫去世後,彭萊從國外回來,並不是跟女兒上演淚奔認親,然後相依為命的戲碼,而是直奔分錢來的,她一門心思就想着把前夫那一套北京三環內的房子賣掉(有一半是她的財產),跟女兒各自分完錢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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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在兩人剛見面時沒有什麼母女情深,在接下來的相處中,更是相愛相殺,母女倆都太“瘋”了,不愧是親的,比如潑水、換門鎖、扔衣服、燒床鋪、還直接把老媽推下河……

在這樣針尖對麥芒的“扯頭花”中,母女兩人的情感逐漸升溫,但觀眾依舊沒有等來李煥英式的溫情母愛。彭萊愛女兒,但她始終沒有把自己從人生最重要的位置上換下來,所以,趁着女兒睡著了,她還是偷偷地拿女兒的手指在賣房授權書上摁了手印,要把房子賣錢,來繼續搞她的音樂事業。

一個沒有失去自己的母親,令人震撼和感動。去年的熱播的《小敏家》里周迅也飾演了一個“自私”的母親,在失去孩子的撫養權之後,獨自到北京打拚,而彭萊則比她“自私”得更加徹底。女兒問她什麼是搖滾時,她說“搖滾不需要被定義,定義就是搖滾要打破的東西”。
大致上看,國產劇里的母親早已脫離了含辛茹苦的孟母時代,可是往細里看,哪怕是進入了大女主劇的時代,女性個體意識覺醒,母愛如山,為母則剛的敘事卻依舊沒有多少改變,不論在職場上多麼殺伐決斷,自強不息,當她們作為母親時,仍然會忘記應該努力愛自己。

當然,母愛沒有錯,它始終都是偉大的,我們每個人都因這種偉大而生,而長大,它值得被恆久的歌頌,可是卻不能將它永遠釘在聖母的祭壇上。母親不應該是抽象的集合,而是一個個不同的個體,母愛的偉大和母職的付出不應該擁有統一的標準,否則“完美的母親”就會成為壓在每一位女性身上的沉重的大石,讓想要成為母親的女性多了太多憂慮,甚至是幾分恐懼。

聽說,原來劇本的結局非常地現實、非常地殘酷,為了能夠順利播出,《搖滾狂花》還是妥協出了一個溫馨的大和解。

而劇中母女倆最動人的一幕並不是結局時刻意的“愛的表白”,而是在不經意間流露出的那一兩句話。她們閑聊起彭萊在美國的生活,彭萊說她在美國時住的很差,經常跟老鼠一起睡覺,女兒嘲笑說,以為她住大別墅呢,彭萊順口回道,“我要在美國能住上那樣的大宅子,我還能不帶你過去享福呢?”女兒聽到後怔住了,她突然感受到了一種東西,叫“媽媽”。
隨着時代的變化,社會對於“母親”的道德要求也在發生改變。曾經,那些為了家庭而奉獻自我的母親是被讚揚的,而如今那些保有個人意識的母親則越來越受到尊重。當女性能夠更自洽的接受“母親”的角色,甚至更進一步,擁有選擇不成為母親的自由,她們才能更好地面對自我的成長。
撰文:美江
圖片來源:微博、豆瓣、視頻截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