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子嫁給大33歲的丈夫,拿到房子後,將丈夫遺棄,不管不問

這名女子名叫張素蘭,50多歲,而她的丈夫王加生卻已經81歲了。

所以,張素蘭嫁給王加生就是一個目的,貪圖王加生的財產,王加生有兩家養老院和一套房產,以及每個月4千多塊錢的退休金。

而張素蘭為了得到王加生的所有財產,她瞞着王加生的五個子女,偷偷地和王加生領證結婚,然後在領證的第二天,將王加生的房子賣掉,又買了一套房子放在自己的名下,並且對這套房子的事,守口如瓶,誰也沒有告訴。

而更讓人可氣的是,已經80多歲的王加生,在失去生活自理的能力後,張素蘭居然把王加生扔到了王加生以前的單位,自己溜了。

是單位把王加生送到了醫院,花費了10多萬的住院費,這才保住了王加生的命,然而,就當單位找張素蘭,讓她把王加生接走時,張素蘭卻寧願背負遺棄罪,也要和王加生劃定界限。

不得不說,張素蘭的醜惡嘴臉,已經毫無保留地表現了出來,即使面對民警的拘留,她的態度也是如此。

那麼,難道就沒有辦法治得了張素蘭了嗎?而事實上,這件事的結局,卻讓周圍的人,異常憤怒。

究竟結果如何,我們先從頭說起。

王加生再婚,引狼入室

根據民警的調查發現,王加生有五個子女,她的老伴於2001年去世,而他本人便一直和二兒子一起生活,生活也算平靜,直到2004年,王加生認識了一個人,這個人就是張素蘭。

張素蘭發現,王加生不僅退休金很多,名下還有一套房子和兩家養老院,於是,她就打起了這些財產的主意。

雖然不知道張素蘭到底和王加生說了什麼,也不知道是兩人誰提出的領證結婚,總之結果就是,王加生告訴他的二兒子,他不在這裡住了,他要搬回養老院居住。

二兒子想要挽留,但是被父親拒絕了。

很快,2004年6月7日,王加生和張素蘭領取了結婚證,而在結婚證上清楚地寫着,張素蘭是1965年生人,而王加生卻是1932年生人,兩人的年齡相差整整33歲。

王加生就帶着張素蘭回到了二兒子的家裡,並告訴他的子女,他已經和張素蘭結婚了。

王加生的兒子明白張素蘭肯定是為了他父親的財產來的,所以就勸父親放棄,顯然,王根生並沒有聽子女的話,反而是拿走了自己的房產證和工資卡等所有的證件,並和子女斷絕了一切聯繫。

同年的6月9日,也就是兩人領證結婚的第二天,王加生就把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給賣了,而賣房錢卻不知道去了哪裡,恐怕只有張素蘭自己清楚。

不得不說,張素蘭還是懂一點法律知識的,她知道這套房子屬於王加生的婚前財產,所以,她為了把王加生的婚前財產轉換成自己的財產,她就讓王加生把房子賣了,重新買了一套房子,放在了張素蘭自己的名下。

這套房子坐落於南京市鼓樓區幕府西路一個叫幕府家園的小區。

而張素蘭為了獨佔這套房子,她誰也沒有告訴,對外都是聲稱自己租的房子。

王加生卧床,張素蘭狠心將王加生丟棄

就這樣,張素蘭和王根生生活在了一起,而王根生的五個子女,也不再管王根生的事情。

而隨着時間的推移,王根生的身體一天不如一天,因此,王根生的退休金,都是由張素蘭代領的。

從2010年到2013年,張素蘭一共領取了16萬元的退休金,至於這筆錢去了哪裡,恐怕只有張素蘭自己清楚。

不過,王根生因為年齡太大,再加上他中風後,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而張素蘭作為王根生的妻子,理應承擔起照顧王根生的責任才對。

然而,帶王根生去住院,就需要花費一大筆錢,還需要有人照顧王根生的生活起居。

可是,張素蘭對王根生本來就沒有任何感情,再加上,她已經得到了王根生的財產,所以,她的本來面目立刻就暴露了出來,她決定遺棄王根生。

也不知道張素蘭是從哪裡打聽到的消息,她居然想到了一個遺棄王根生的好方法,而不用擔心王根生沒有人管。

2013年7月12日,張素蘭雇了四個人,抬着已經昏迷的王加生,浩浩蕩蕩地來到了某單位。

五個人剛一到單位,就把王加生扔到了單位的辦公室里,並且扔下了王加生的退休卡(只剩下85元),還沒等單位的人問清楚怎麼回事,張素蘭帶着人就氣勢洶洶的走了,這讓單位的人感覺到莫名其妙。

原來,王加生是這家單位的退休職工,而此刻的王加生大張着嘴巴,躺在床上,只有出的氣沒有進的氣了。

俗話說,救人要緊,剩下的事以後再說。

於是,單位的負責人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很快,王加生就被送去了醫院,好在有驚無險,王加生的身體狀況算是穩住了,但後續卻出了一個大問題。

張素蘭拒絕接走王加生

王加生的總的住院費是10多萬,扣除報銷的部分還剩下2萬多自費部分,而這些都是單位支付的。

另外一個問題是,王加生該出院了,單位的負責人總不能把王家生接到單位去吧,所以,單位的負責人就去找張素蘭,讓她盡到做妻子的責任,把王根生接走。

而張素蘭卻滿不在乎,一口咬定自己沒有能力照顧王加生,之所以把王加生扔給單位,是為了給王加生更好的生活。

後來,單位的負責人找了張素蘭很多次,全都是無功而返。

那麼,張素蘭真的就沒有錢嗎?

事實上,張素蘭不是沒有錢,而是非常有錢。

雖然張素蘭口口聲聲說,這套房子跟王加生沒有任何關係,但她顯然忘了,婚後購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套房子有王加生一半的份額。

至於存款更不用說了,兩家在運營的養老院,再加上王加生本人的退休工資,這些錢肯定都在張素蘭手裡。

當然,張素蘭一口咬定,這些錢都在這幾年的生活中花光了,外人自然沒有證據證明張素蘭是否在撒謊。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張素蘭名下的那套房子,是有王加生一半份額的,如果張素蘭拒不將王加生接走照顧,那麼,王加生的子女可以以王加生的名義,向法院起訴,控告張素蘭遺棄罪。

然而,張素蘭卻是破罐子破摔,她聲稱,“就算是告我遺棄罪,我也不怕。”

不得不說,張素蘭真的是鐵了心的不再管王加生了,而這件事也是在當地鬧得沸沸揚揚,很多人都知道了。

於是,民警找到了張素蘭,可是面對民警的詢問,張素蘭居然還是一個態度,就是不願意接走王加生。

張素蘭

而當民警將張素蘭的所有財產都公布時,顯然,張素蘭的表情有些不淡定了,最終,張素蘭同意將王加生接走。

但是想來,張素蘭也不會盡心儘力地照顧王加生。

事情到這裡就結束了。

最後,我還是想說,王加生一旦去世,張素蘭無法獨自拿走那套房產,因為房產有一半的份額屬於王加生,而王加生有五個子女,他們和張素蘭都屬於第一順位繼承人,五人可以繼承房產份額的十二分之一,共計十二分之五。

不知道,大家怎麼看待張素蘭和王加生這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