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無論對於大的環境還是對於個人而言,這句話都是真理。
對個人來說,你只有具備一定的經濟基礎,才能去滿足更高層次的需求。
根據“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來看,人必須要先滿足最基礎的生存需求,生活需求。
然後,才能去滿足精神需求,情緒需求,尊重需求等。
但是,對於一個家庭而言,收入並不能決定家庭地位。
比如:全職太太。
那些結婚之後在家扮演全職太太的女性們,她們沒有什麼收入,家庭的開銷和生活,完全依賴丈夫獨自一個人的收入。
但你能否定全職太太的努力嗎?
相反,全職太太的壓力,要比在外面賺錢養家的丈夫的壓力更大。
那麼,決定家庭地位的因素到底是什麼呢?
-01
原生家庭的成長環境
你知道嗎?
大多數人,終其一生都在擺脫原生家庭帶給自己的心理陰影和束縛。
比如:
有些人的原生家庭很糟糕,從他記事起,父母就一直在爭吵,打鬧,他就生活在父母的咒罵聲與貶低中。
這樣的人,在長大後擁有自己的戀愛和婚姻,潛意識裡就會刻意地去避免“照搬”父母的相處模式。
於是,他不斷壓抑自己的情緒,讓自己始終處於“討好者”的姿態。
“只要我的姿態放得足夠低,這個家就能夠經營好”
“只要我妥協,他就不會跟我爭吵”
討好型人格的養成原因,有相當一部分都來源於原生家庭。
反過來講,那些原生家庭幸福,父母感情始終恩愛,家庭和睦的人,他們在自己的婚姻里也會保持“足夠多的自信和坦然”。
他能夠遊刃有餘地處理婚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能夠保持自己的情緒穩定,能自信且樂觀地看待婚姻中出現的問題。
童年家庭幸福的人,一生都將被幸福包裹着。
這樣的人,在自己的婚姻里,家庭地位也是比較高的。
總結:
原生家庭不幸,父母感情糟糕的人,在自己的婚姻里,往往也是一個“討好者”。
而原生家庭幸福的人,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中,也會充滿自信。
-02
家庭地位跟夫妻的“相處狀態”有關
舉個例子:
夫妻相處,有一方在婚姻中付出更多。
做家務,帶孩子,賺錢,照顧家人,還要顧及伴侶的情緒。
雖然他總是在付出,可他的付出並沒有得到相應的回饋,伴侶也沒有給他足夠的尊重和讚美。
這種情況下,他就會變成“弱勢”的一方。
而那個“理所當然”享受的伴侶,卻成為了強勢的一方。
在任何關係里都是這個道理。
付出越多的一方,反而不容易得到對方的尊重。
你以為付出越多,對方就越會對你感恩戴德,以同樣的姿態回應你嗎?
結果未必是這樣。
或許,你的付出只會縱容他變本加厲,不知道珍惜你。
性格強勢,同理心差的人,家庭地位也比較高。
我們常說的“大男子主義”,就是性格強勢的人。
同樣,他們也缺少足夠的共情能力。
無法理解妻子為家庭的付出,不知道體諒、尊重對方,更不懂得如何經營家庭關係。
“強勢者”試圖用自己的想法去掌控家人的想法,在家裡要“唯我獨尊”。
“我說的就是對的,你們都應該聽我的。”
當一方想要家庭中絕對的話語權,那麼勢必會跟伴侶產生更多的矛盾與爭吵。
勝出的一方,家庭地位也就越高。
其實在親密關係中,從來都沒有“勝負輸贏”的概念。
婚姻是什麼?
是兩個人共同努力,合作辦好一件事。
家庭是什麼?
是兩個人生命,信念,精神與物質的延續。
家庭安定,你的人生才會有更高的成就;
家庭氛圍糟糕,你的生活也會變得一團糟。
這就是環境對我們情緒和積極性的影響。
今日話題:
你覺得,家庭地位跟哪些因素有關?
(文章配圖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