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我可以控制自己,不會因為離婚而失去“迷失”。
之前在後台看到很多關於離婚的新聞。其中,她和丈夫離婚時,前夫想要的生活質量和離婚時完全不一樣。離婚後,她和前夫經常吵架,吵到要離婚的地步。
她離婚後,他們選擇了更好的。她說,當時離婚有兩個原因。
第一,老公沒錢。一個女人想再娶一個孩子,讓他不用承受那麼大的生活壓力。
第二,男人一無所有。女人有錢,男人沒錢。為了多賺錢,很多女人寧願等死。
在這個時期,女人容易貪圖男人的錢,婚後總是要求男人幫自己分錢。
和之前的想法差距越來越大,好像有些地方已經失去了興趣。她將不再渴望婚姻,變得不可理喻。
那為什麼要離婚?
原因很簡單,因為你前夫和她約會的時候一直在為她攢錢。每次花錢,他都計劃買她的車。但是當他們的關係越來越好的時候,也不要求對方掙多少錢,生活質量越來越低,越來越無趣。
其實夫妻生活是一種長期的積累。從結婚到孩子出生,兩個人的關係會越來越有價值。
如果你是一個男人,一個男人愛你,他會一直愛你。就算你是,也絕不會願意為你花錢。他的錢,你總會花掉的。他會給你更多的。。他可以花錢,因為他愛你,即使你花,但他一分錢也不會花。他有錢有錢給你他也捨得花錢。然後分手。我只是不想花。因為你花錢的時候會很大方,一天下來會無拘無束。因為你的錢。不管他愛不愛你,都不會給他錢。,而且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然後分手。如果他願意的話。除非你願意放棄,總是看到他不多花。他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