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裡堵得慌,說說這次吵架吧。我不知道我哪裡錯了,如果有,請你們告訴我,感激不盡。
我沒有要離婚,也沒有要分家產,單純是想讓家庭財產屬於我的那一份還給我,引發了這次戰爭。
事件背景:去年為了小孩上學,我跟老公買了第二套房。為了買房名額,離婚又復婚。
離婚前寫分割財產協議的時候曾經大吵過一架,我說要寫最保險的方案,他污衊我想讓他凈身出戶。其實我最保險的方案是:我們就一套房(房產A),A房寫在誰名下,那就要約定要寫上給對方A房產市值一半的現金做補償。畢竟,看過太多因買房假離婚的案例,最後假戲真做離了,吃虧的那方啞巴吃黃連。然而,他甚至都沒有聽我說完方案,就以為最保險的方案是讓他凈身出戶,大街上就罵罵咧咧走了,回家又大吵,當時就差點真離婚。
忘了是怎麼和解的了,反正是為了孩子有學上,雙方妥協,最終協議內容寫的是,新房(房產B)寫在我名下,另一套寫在他名下,另外給我一部分現金(大約是房產A目前市值的1/3)。
房產B,看似寫給我,其實是負債。除了首付那點錢,其餘幾百萬都是房貸負債。
房產A,由於地理位置,將來升值空間遠遠大於房產B,且房貸還剩幾十萬就還清了。
這兩套房,都是我們婚後買的,十幾年婚姻,就這點財產。
當時離完婚我就講,要重新簽一份協議,把兩套房子產權約定為雙方各50%。這只不過是還原事實。他一直不置可否,我由於上班忙,也一直沒有真的去寫這個協議內容。
最近閑下來,我們公司經營困難,老闆拖欠工資,變相裁員,我為了要回幾個月的工資只能去仲裁,然後失業,沒了收入,沒有絲毫安全感。我能感受到他的壓力陡然增大,巨額房貸壓在身上,我們生活捉襟見肘,而我的新工作一直沒有着落。我理解他,但干著急。這都是埋伏在兩人之間的定時炸彈。我已經很努力再找工作,由於年齡和行業的原因,就算之前履歷再好看,也還是找不到。生活上一省再省,甚至想過丟掉面子,做了十幾年的辦公室白領,臨時去超市做兼職揀貨員掙錢補貼家用。
我一直焦慮,想到萬一他因為啥事情翻臉離婚,我一個人帶着孩子,背着幾百萬的負債,我要怎麼過。
我終於有空把那個協議寫了,發給他,當時打電話讓他打印,聽他語氣就不對。然後就是第二天的一頓大吵。
他問我有什麼資格分一半。問我這麼多年為家庭做了什麼,沒有任何貢獻!房貸都是他在還。買房首付是他籌的錢多。讓我那麼想分家產不如找個老頭兒嫁了,等人家死後直接分更快……惡毒和傷人的話,我不想再複述了,那感覺就是有人往你的心上插刀子,重複又重複。
我來說一說我有什麼資格。
首先,我沒有要離婚,我只是要還原一個財產的事實。平時他也對我很好,我對他也不差,我們大學時期的感情,其實還挺好的。我當然會希望跟他過完後半生,好好撫養孩子,一起終老。只是我的不安全感驅使着我要把這個事實還原了。因為我不能保證哪天他不會變心,也不能保證他不會先跟我提離婚。
還原事實這點我錯了嗎?
其次,我這麼多年為家庭做了什麼。我大學211本科,畢業為了跟他在一起,沒有簽到合適的工作單位,直接跟着他來到深圳。大大小小的公司雖然換過好幾個,但並沒有太差,除了生孩子一年沒上班,其他十幾年都在職場,一邊上班一邊照顧家庭。家裡老人幫不上忙,婆媳關係不好不差,沒有大矛盾,但他們肯定是不願意跟我們生活在一起,氣候也不適應,所以不勉強,我自己帶。
幼兒園我媽幫帶到5歲,婆婆來帶了一年。孩子從一年級開始午晚托,早上晚上都是我接送。送了他上學我才能上班,晚上下班要趕在八點前接上他。就這麼日復一日熬着等孩子長大。幼兒園和低年級的時候特別愛生病,體質差,一個月要病一次那種,每次都是我請假。連當時華為的主管說,你這樣請假會影響你績效。沒辦法,難道讓他請嗎?男人的工作天經地義比女人的重要,呵呵。
後來搬了家,房產A交房了,歡天喜地裝修,終於住進夢寐以求的自己的家。但是機場到坂田的通勤距離2小時地鐵,加上主管當時對我已經諸多意見,只能無奈辭職。我找工作必須要考慮有沒有辦法兼顧孩子,地理位置和時間局限性非常大。終於找到了個小公司上班,仍然是我早晚接送孩子,沒想到這家公司很快遇到資金問題,公司倒閉欠薪,失業。
又重新找,仍然要考慮孩子接送,這也就是我上一家公司。在這家公司我沒有加過班,幾乎是一到下班時間立馬就跑,騎着單車20多分鐘到孩子學校門口,接上小孩,我們倆再坐一小時地鐵回家。早上也是,我先坐一小時地鐵把孩子送到學校,自己再騎單車20多分鐘到公司。幾乎每天都是最早到辦公室的那個。就這樣風雨無阻,堅持了三年。
是不是聽起來很容易?沒有經歷過的人,包括他爸爸,都覺得很容易。而他就是每天開車十分鐘的路程到公司。而我[流淚],不說了。
最近一兩年他頻繁出差,一出差就是大半年,偶爾周末能回來一趟,周日又要走。等於是孩子的重擔全部壓在我身上,早上送晚上接,回到家立馬奔廚房做飯,吃完飯還要輔導作業。每天弄完孩子上床熄燈,我才有自己的一個小時時間,用來收拾收拾,洗漱睡覺。每天只有6個多小時的睡眠,天天頂着烏黑的眼圈去上班,有一次同事問我眼圈咋那麼黑,我還愣了,因為自己全然不覺得,天天這樣都習慣了。
試問,沒有我,你在出差這一兩年,誰來管你的孩子?你現在說我對家庭沒有一點貢獻?!說到貢獻,我十幾年賺的工資,也不算少,一分一毫沒有給娘家,沒有給外人,全部花在家裡吃穿用度上,我自己,沒有一件奢侈品,沒有太貴的衣服,沒有太貴的護膚品化妝品。自己用的口紅最多就是迪奧200塊錢,比我們公司90後做前台的女孩用的還便宜,人家隨隨便便阿瑪尼好幾支,但我從來不跟人家比這些。
我這樣一個老婆,節儉持家,勤勞能幹,家裡都是每周末大掃除一次,一塵不染,既上班又照顧孩子,你說我對家庭沒有一點貢獻?!
這家公司三年後又欠薪。我如果不仲裁,很可能拿不到拖欠的3個月的工資,這是我權衡再三做出的決定。這又是他罵我的理由,說我每次辭職不先找好下家。我找了很久,辭職之前已經投了很多簡歷,但是沒有找到,那是不是一直在這家公司拖欠這工資干?是不是冒着三個月工資要不回來的風險也要繼續干?我當時真的特別怕公司宣布破產,因為那樣即便仲裁也一分錢拿不到!
那天吵架,罵我對家庭沒有貢獻,怎麼有臉要一半房產,買的房都是他在供。
我不知道什麼叫做貢獻。我只知道,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平等劃分。哪怕是全職媽媽,一直在家沒上班,法律也規定她擁有一半財產。我為什麼沒資格?
心很亂,很累,胸口堵得慌。
就寫這麼多吧。如果有耐心看完的朋友,煩請你們告訴我,婚姻中的女人要怎樣做,才能心安理得擁有一半家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