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1: 作業現場環境安全管理安全標誌
1. 禁止標誌
禁止標誌是禁止人們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誌。禁止標誌的幾何圖形是帶斜杠的圓環, 其中圓環與斜杠相連, 用紅色; 圖形符號用黑色, 背景用白色。我國規定的禁止標誌共有 40 個, 如禁止吸煙、 禁止煙火、 禁止帶火種、 禁止用水滅火、 禁止放置易燃物、 禁止堆放、 禁止啟動、 禁止合閘、 禁止轉動等。
2. 警告標誌
警告標誌是提醒人們對周圍環境引起注意, 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標誌。警告標誌的幾何圖形是黑色的正三角形、 黑色符號和黃色背景。我國規定的警告標誌共有 39 個, 如注意安全、 當心火災、 當心爆炸、 當心腐蝕、 當心中毒、 當心感染、 當心觸電、 當心電纜、 當心自動啟動、 當心機械傷人、 當心塌方、 當心冒頂、 當心坑洞、 當心落物、 當心吊物、 當心碰頭、 當心擠壓、 當心燙傷、 當心傷手、 當心夾手、 當心紮腳、 當心有犬、當心弧光、 當心高溫表面、 當心低溫等。
3. 指令標誌
指令標誌是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採用防範措施的圖形標誌。指令標誌的幾何圖形是圓形, 藍色背景, 白色圖形符號。我國規定的指令標誌共有 16 個, 如必須戴防護眼鏡、 必須佩戴遮光護目 鏡、 必須戴防塵口罩、必須戴防毒面具、 必須戴護耳器、 必須戴安全帽、 必須戴防護帽、 必須系安全帶、 必須穿救生衣、 必須穿防護服等。
4. 提示標誌
提示標誌是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標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等) 的圖形標誌。提示標誌的幾何圖形是方形, 綠色背景, 白色圖形符號及文字。提示標誌共有 8 個, 如緊急出口、 避險處、 應急避難場所、 可動火區、 擊碎板面、 急救點、 應急電話、 緊急醫療站。
考點2: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和管理
1.責任主體
股份制企業、 合資企業等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由董事會予以保證;
一般國有企業由廠長或者經理予以保證;
個體工商戶等個體經濟組織由投資人予以保證。
2.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標準
2.1 煤炭生產企業
依據開採的原煤產量按月提取。 各類煤礦原煤單位產量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 一) 煤( 岩) 與瓦斯( 二氧化碳) 突出礦井、 高瓦斯礦井噸煤 30 元;
( 二) 其他井工礦噸煤 15 元;
( 三) 露天礦噸煤 5 元。
2.2 非煤礦山開採企業
依據開採的原礦產量按月提取。 各類礦山原礦單位產量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 一) 石油, 每噸原油 17 元;
( 二) 天然氣、 煤層氣( 地面開採) , 每千立方米原氣 5 元;
( 三) 金屬礦山, 其中露天礦山每噸 5 元, 地下礦山每噸 10 元;
( 四) 核工業礦山, 每噸 25 元;
( 五) 非金屬礦山, 其中露天礦山每噸 2 元, 地下礦山每噸 4 元;
( 六) 小型露天採石場, 即年采剝總量 50 萬噸以下, 且最大開採高度不超過 50 米, 產品用於建築、鋪路的山坡型露天採石場, 每噸 1 元;
( 七) 尾礦庫按入庫尾礦量計算, 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礦庫每噸 1 元, 四等及五等尾礦庫每噸 1.5 元。
2.3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
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 各建設工程類別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 一) 礦山工程為 2.5%;
( 二) 房屋建築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 電力工程、 鐵路工程、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為 2.0%;
( 三) 市政公用工程、 冶煉工程、 機電安裝工程、 化工石油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公路工程、 通信工程為 1.5%。
2.4 交通運輸企業
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 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
( 一) 普通貨運業務按照 1%提取;
( 二) 客運業務、 管道運輸、 危險品等特殊貨運業務按照 1.5%提取。
2.5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 採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 提取:
( 一) 營業收入不超過 200 萬元的, 按照 3.5%提取;
( 二) 營業收入超過 200 萬元至 500 萬元的部分, 按照 3%提取;
( 三) 營業收入超過 500 萬元至 1000 萬元的部分, 按照 2.5%提取;
( 四) 營業收入超過 1000 萬元的部分, 按照 2%提取。
2.6 其他
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提依據, 採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平均逐月提取,中小微型企業和大型企業上年末安全生產費用結餘分別達到本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的 5% 和 1.5%時, 經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商財政部門同意, 企業本年度可以緩提或者少提安全生產費用。新建企業和投產不足一年的企業以當年實際營業收入為提取依據, 按月計提安全生產費用。
3、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1 . 不包含(1 ) “ 三同時” 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 (2) 新建、 改建、 擴建項目安全評價。
2. 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當專戶核算, 按規定範圍安排使用, 不得擠占、 挪用。 年度結餘資金結轉下年 度使用, 當年計提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 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3. 礦山企業轉產、 停產、 停業或者解散的, 應當將安全生產費用結餘轉入礦山閉坑安全保障基金, 用於礦山 閉坑、尾礦庫閉庫後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損失賠償。
4. 危險品生產與儲存企業轉產、 停產、 停業或者解 散的, 應當將安全生產費用結餘用於處理轉產、 停產、停業或者解散前的危險品生產或者儲存設備、 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支出。
4、 安全生產費用的管理
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屬於企業自提自用資金, 其他單位和部門不得採取收取、 代管等形式對其進行集中管 理和使用, 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考點3工傷保險管理
工傷保險基金的管理
工傷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工傷保險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納入工傷保險基金的其他資金構成。工傷保險費根據以支定收、 收支平衡的原則, 確定費率。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 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 用於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 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於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
考點4工傷認定
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考點5 時間節點:
1.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 30 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 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 鑒定為職 業病之日起 1 年內, 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 60 日內作出決定, 並書面通知。 對受理的事實清楚、 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 應當在 1 5 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4、 工傷認定申請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五、舉證責任: 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 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