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選擇與家學淵源 - 天天要聞](https://cdn-dd.lujuba.top/img/loading.gif)
馬建紅(法學博士)
每年的暑假,也是高考結束後的大學錄取季。考生們不論成績如何,幾乎都會面臨一個報考什麼專業的問題,竊以為,選專業比選哪所大學重要得多。讀哪所大學,雖然會決定你隨之而來的四年將在哪座城市度過,而選專業則會決定你這四年讀起來是否輕鬆愉快,讀自己不喜歡的專業,心境自然是不同的,而且專業的選擇,通常會決定一個人未來一段時期甚至是一生的執業方向。譬如學了文科專業的,從事理工科專業的機會是非常少的。
一個人對專業的選擇,會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如個人的興趣愛好或者特長天賦等。一個人的家庭及由此而營造的成長環境,對其未來學業選擇和職業規劃的影響也不容小覷,只是這種影響有時候是正向的,有時候則可能是反向的,因人因家庭而異。比如,當醫生的父母,可能不會建議自己的孩子學醫,一方面是因為學習的時候太苦,讀書時間太長,另一方面,當醫生需要值夜班,非常辛苦;做法官的父母,希望孩子能將自己的事業傳承下去,有的子女也因對父母案牘工作的耳濡目染,將法學專業作為自己的首選,不過反過來的情形也有,也正由於此,世間反而多了一份精彩。
當然,受家庭的影響選擇自己專業而成為大家者並不鮮見。在斯蒂芬·格倫德曼與卡爾·里森胡貝爾主編的《20世紀私法學大師——私法方法、思想脈絡、人格魅力》一書中,介紹的40位德國私法學大師里,就有多位學者出身於法律世家,這種“家學淵源”鑄就了他們在私法學領域中的成就。
被稱為德國私法學宗師的恩斯特·拉貝爾,在二戰期間發展了比較法方法論,他以羅馬法為基礎,將大陸法系民法與英美法系的傳統,用比較法的方式結合在一起,不僅使比較法成為一種科學方法,還對政府的政策產生了影響,最終促進了全球法典化的展開。拉貝爾的父親就是當地的一名律師。我們看到拉貝爾在21歲時,即在有古代法律史“教父”之稱的路德維希·米泰斯的指導下完成了博士論文,並很快在其師的影響下完成了教授任用資格論文,也就是說導師對他的成長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但他的律師父親在其專業選擇方面的“引路人”作用則是毋庸置疑的。
另一位在私法、經濟法及維護市場秩序的完整統一方面做出過巨大貢獻的法學宗師弗朗茨·柏默,於1895年出生於德國的康斯坦茨,他的家族是德國巴登地區的“法律世家”,其父是一位高級行政官員,擔任過巴登地區的文化部部長。在一戰結束後,柏默即繼承了家族傳統,“到弗萊堡大學攻讀法學”。在這裡,家族傳統對其所學專業的選擇是非常直接的。
弗朗茨·維亞克爾是一位法史學者,他的研究奠定了歐洲私法史的基礎,塑造了歐洲私法史的結構,並對羅馬法的全部歷史事實做了全面的發掘。維亞克爾在學術上取得如此非凡的成就,與他的家庭密切相關。他的父親作為一名普魯士的年輕法官,後因工作的需要和變動,維亞克爾的父親曾在普倫茨勞擔任過第一市長,在威爾堡當過律師,後在施塔德重新開始其法官職業,並最終以施塔德地方法院院長的身份結束了其職業生涯。維亞克爾所受的家庭教育,“其實就是沒有什麼教育方法”,他的父母出於溫和的性情和天然的慷慨,從不擺弄“權威”,所以,到了選擇大學專業的時候,維亞克爾就“以父親為榜樣”選擇了法學,並發現了自己最愛的學科是羅馬法。我們從維亞克爾的身上,不僅僅看到其父親對他的專業的影響,更是他父母對生活的態度與對子女寬厚包容的品格,使維亞克爾能在輕鬆自如的心態下,發現自己的熱愛,並將其作為一生的志業。
康拉德·茨威格特是“20世紀的國際比較法大家”,而他的博學遠不止此,他是一位涉獵廣泛、天賦極高的法學家。茨威格特之所以走上法律人的道路,也是來自於他家族的影響,他的祖父是德意志帝國最高檢察院的檢察官;外祖父曾任薩克森王國的司法大臣;他的父親先是擔任州法院的法官,後又任帝國內政部國務秘書,直到1933年希特勒成為帝國總理時才辭職;茨威格特的叔叔在戰後擔任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法官,後任柏林高等行政法院的院長。這種傳承有序的家族傳統,對於茨威格特來說,也是一個沉重的“政治包袱”。作為“名門之後”,其承受的壓力自不待言,當然這也轉化為其後來在學術領域拼搏的動力。
在其他的私法學大師的專業和職業生涯的選擇中,這種家族的影響可謂隨處可見。
不過,在講述這些法學大師的家學淵源時,我們並不是提倡子女要作“家業”的傳承人,而是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子孫們在祖輩的熏染之下,對他們從業的領域能有較早的領悟固然重要,但在選擇時,子孫輩的天賦與興趣更值得關注,而祖輩們留給後人的,不僅有專業上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一種生活態度。後輩不管從事什麼行業,子孫後代都會取得成功。
漫畫/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