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所編寫的《中國高等學校變遷》,實為中國大學的發展史。
(續一)
第五名:1906年成立的四川大學法學類系科。
發展沿革:有天府之國之稱的四川,辦學傳統深厚。資料介紹,四川大學法學院創始於1903年,初稱“課吏館”、“仕學館”。1905年四川總督錫良在原仕學館的基礎上創辦四川法政學堂,次年正式開學。至1933年,國立四川大學的法學院與文學院、理學院並列,而法學院包括法律系、政治系和經濟系。法學院學生達千人規模。
第六名:1906年成立的山西大學法學類系科。
發展沿革:明清時期,山西商幫的經商成就,極大推動山西的教育事業。山西大學為中國最早誕生的大學之一。該校法學院創始於1906年,初名法科法律學門,屬山西大學堂早期的文、法、工三科之一。1931年,山西大學堂正式更名為山西大學,所設文、法、工三科改為三個學院,其中,法學院為山西大學規模最大、畢業生人數最多的學院。
第七名:1907年成立的河南大學法學類系科。
發展沿革:“老家河南”,為中華文史的重鎮。河南大學法學院源於1907年的河南法政學堂。先後經歷了河南法政專門學校(1912)、國立第五中山大學法學院(1929)、省立河南大學法律系(1930)、國立河南大學法學院(1942)等階段。是中原大地法學的先驅者之一。
第八名:1908年成立的武漢大學法學類科系。
發展沿革:在中國高等學校中,武漢大學法學院可能有個“唯一”:
武漢大學老法學院大樓與武漢大學老圖書館、武漢大學“老齋舍”等建築群,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這個榮譽很珍貴。
而武漢大學法學院的資歷也老,她源於1908年湖廣總督趙爾巽向清政府奏請設立的湖北法政學堂,1928年國立武漢大學成立時,法學院就成為其重要組成部分。
1958年,武漢大學法學院被調整至湖北大學,即現在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1979年武漢大學恢復法律系,1986年重建法學院。
第九名:1909年成立的蘭州大學法學類科系。
發展沿革:有絲綢之路“魅力之城”美譽的蘭州,教育事業亦不甘落後。其法學院歷史,可上溯至1909年(清宣統元年)。是時,為蘭州大學前身一一甘肅法政學堂。1913-1946年,甘肅法政學堂先後改組為甘肅公立法政專門學校、蘭州中山大學、甘肅大學等。1946年8月,蘭州大學正式成立,分設法學院,文學院等4個學院,其中以法學院力量最強,人數也最多,當為中國高校中一少有現象。
第十名:溯源至1912年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
大量的歷史遺留說明,1912年出生的朝陽大學,在中國法學院演變史上居有極其特殊的地位,中國政法大學淵源於她;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相關科系也淵源於她。
發展沿革:中國近代法學,曾有“南有東吳,北有朝陽”一說。即,“東吳大學”、“朝陽大學”,為中國法學兩個“誕生地”。個中的朝陽大學創辦於1912年(民國元年)。由法學界著名人士汪有齡、江翊雲、黃群、蹇念益等先生創辦。她是一所以法律、政治、經濟等係為主的著名的法科大學。
1949年由人民政府接管,在原址建立了中國政法大學。次年2月,中國政法大學與華北大學、華北人民革命大學合併成立中國人民大學。
初創的朝陽大學雖是一所私立的法科大學,但享有盛譽。前述“南有東吳,北有朝陽 ”,是從中外法系應用上來區分的。其中,東吳大學,崇尚海洋法系,即英美法學。朝陽大學,崇尚大陸法系。所以,一時有“無朝(陽)不成(法)院”的比喻。
百年前,中國人民大學的始創學校朝陽大學,為傳播近現代法學、經濟學、政治學和司法制度作出貢獻。為中國法學搖籃之一,百年後,中國人民大學弘揚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學,仍然是中國法學的搖籃之一。
京師大學堂,北京大學等高等學校的源頭。
(二)
待 續。
張光忠,草擬於2022.7.4.北京金融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