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高跟鞋”形似“三寸金蓮”引質疑,誰在鼓吹“性感”幼兒?

近日,在社交平台上,有人曬出部分電商在售賣一款“嬰兒高跟鞋”的商品,由於該鞋子形似“三寸金蓮”,被不少網友怒斥審美畸形。

“嬰兒高跟鞋”引質疑

商家:用作妝飾,不是真鞋

在上述帖文中,該“寶寶高跟鞋”商品展示的圖片上,小小的鞋底後跟部位,有顯眼的鞋跟,另一頁面上,附有一對胖乎乎的寶寶小腳穿着高跟鞋的圖片。還有配文寫着“1歲寶寶人生第一雙高跟鞋……”

商品截圖/封面新聞配圖

但在評論中,眾多網友並不買賬,而是對嬰兒高跟鞋感到不適,質疑畸形審美。“有點像裹小腳穿的三寸金蓮”“雖然只是擺拍用的,但不知道為啥還是引起我強烈的不適”“畸形審美背後,有人故意而為之”。

5月8日,記者在多個電商平台以“嬰兒高跟鞋”為關鍵詞搜索,發現均有售賣。

商品截圖

在某一家電商平台上,對該鞋的描述為“寶寶襪,嬰兒軟高跟鞋,嬰兒擺拍”,價格23.9元。款式包括了星星黃、桃色、銀色、紅、黑、粉、黃豹紋等7種,鞋子內長分為兩種,10.5cm和11.5cm,前者適用於0到3個月,後者適用於3至6個月。售出量為800+。

商品標註類型為學步鞋

另一電商平台上,類似款式的商品名關鍵詞中包括“寶寶高跟鞋搞笑擺設拍照惡搞”。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詢問,店鋪客服告訴記者,這並不是真正的鞋子,是用作妝飾的,主要材質為棉布。

女童服裝“性感暴露”引爭議

不僅是鞋類,近年來,幼兒審美成人化傾向在近年來廣泛受到社會關注。此前的 “奶辣風”等也頻頻登上熱搜,進入人們的視線。

有記者曾在電商平台看到,有多家售賣兒童模特演出服的店鋪用的宣傳照片,都是孩子穿着性感比基尼照和t台走秀照。弔帶、短裙、露臍裝、辣妹感……看着這些服裝,很難想象這是兒童的穿搭,有的童裝還會打上“辣妹穿搭”“抹胸”“豹紋”等標籤。

“重磅小心機露背連衣裙,2023新款”……單看這些文字,正瀏覽商品的河南省南陽市的年輕媽媽趙女士並沒感到不妥,但當仔細看商品詳情時才發現,這原來是一款“兒童日常黑裙子”。“難道是我太敏感了嗎,但是三五歲小孩的衣服為什麼要露背?如果不是‘女童’兩個字,我還以為又是什麼特小號衣服的成人辣妹裝。”

在社交平台上,記者搜索發現,有不少多家長給孩子打扮的奶辣風筆記分享。

比如,“被迫成熟”的孩子出現在地鐵、大街上:露胸掐腰還不夠,還得配上小皮包珍珠項鏈走秀;1∶1復刻成人辣裝,挺胯叉腰扭肩的擺拍姿勢同樣完美復刻;還有些腳指頭塗上了鮮艷的紅色指甲油。再配上“今天給孩子穿這套被好幾個人說了”之類的文案,孩子儼然成了吸引流量的手段。

是穿衣自由還是監護權濫用?

將成人化妝飾過多安置於幼兒身上,不僅對幼兒心理有傷害,也涉嫌侵害兒童權益。

成都醫學院心理學院副教授徐雲認為,諸如 “奶辣風”裝扮幼兒等方面的社會現象,折射的可能更多是家長的審美,在兒童成長過程中,一味地將家長的想法強加於兒童,可能不利於其成長過程中價值觀的發展和判斷。

“孩子可能會覺得,我要打扮成這樣才能得到父母的喜愛,贏得父母的讚賞,從而故意迎合家長,從而影響到他價值觀的塑造,影響到其今後生活中的其他行為表現,甚至可能造成人格的扭曲。”

四川省反家暴知識普及基地研究員、四川發現律師事務所律師賀海燕認為,從法律視角看,對幼童進行成人化穿搭或“擦邊”營銷可能對兒童利益構成多重侵害

賀海燕說,從商家層面來說,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要求產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險,但部分商家以“軟底”“擺拍道具”為名規避安全標準,涉嫌違反該條款,涉嫌侵害了兒童的安全權。

從心理健康角度,某些商家以“公主風”“性感風”為賣點,將兒童塑造成成人審美客體,可能誘發社會對兒童的非正常關注,甚至助長戀童傾向的灰色產業鏈,涉嫌侵害了兒童的安全權和發展權。

此外,此類行為還涉嫌違反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關於廣告不得含有“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規定。

“如果商家以此進行營銷,可能承擔產品安全責任、欺詐消費者責任和傳播倫理責任。”賀海燕提醒,家長對子女的裝扮選擇屬於監護權範疇,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5條明確要求“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若家長為博取網絡流量強迫兒童穿戴成人化服飾,可能構成監護權濫用。

來源:央視網、封面新聞、珠海婦聯、中國婦女報、人民日報

責編:邢妍妍

編輯:吳亞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