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正在看書的時候,我家孩子悄悄地走了過來,站在我的身後,我問他怎麼了。他有點不好意思地說:“要是我做錯了事,你會說我嗎?”
我盯着他笑着說:“你又做了什麼事呀?”
他說:“我不小心把自行車的鏈子弄壞了,你幫我去修一下吧。”
我說不是說讓你小心點了嗎?是不是騎車的時候又亂按調節器了?
孩子點了點頭,我說你自己犯的錯誤要自己想辦法解決,天氣很晚了,我也修不好,修車的師傅估計也回家了。明天你就不要騎車去上學了,自己走路去吧。
雖然孩子有點不樂意,但是沒有辦法,第二天他很早就起床了,自己走路去上學。因為他知道不騎車的話,走路要20分鐘,不提前出發的話他就要遲到了。
我故意拖了兩天才去給他修好了自行車,並且告訴他,如果以後他還是不聽話弄壞自行車,那就一直走路上學吧。
從那之後,他對自行車就非常愛護了。
這就是我讓孩子經歷的一次“自作自受”。因為孩子只有自己感受到了行為帶來的後果,才會記憶深刻,下次再遇到這樣的事情或者情況的時候,他就能夠約束自己的行為,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我個人覺得讓孩子經歷“自作自受”,對孩子的成長很有幫助。因為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總是避免不了犯錯誤。我們不怕孩子犯錯誤,怕的是孩子一錯再錯,不長記性。
而讓孩子自己承擔錯誤帶來的後果和懲罰,則有助於幫助孩子改正錯誤,讓孩子朝着更好的方向成長。
這也是著名的教育家盧梭的自然懲罰法則。盧梭認為:兒童所受到的懲罰,只應是他的過失多招來的自然後果。
自然懲罰就是讓孩子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同時承擔行為所帶來的一切後果。目的就是希望能夠通過自然懲罰,讓孩子學會承擔責任,並且積極改正不良行為。
在生活中,很多時候,我們家長都是孩子問題的協助者和解決者,我們總是幫助孩子處理各種問題。但是如果想要讓孩子學會改變,我們家長就要先學會放手,讓孩子嘗試一下“自作自受”的滋味。
比如孩子喜歡早上磨蹭,上學總是踩着點進教室,而且還會怪爸爸媽媽不早點叫自己起床等。
爸爸媽媽就可以取消早上的鬧鐘,不催促孩子上學,任由孩子磨蹭,只有孩子遲到一次,受到老師的批評後,才會意識到自己磨蹭的行為會給自己造成什麼樣的後果。
我想大多數孩子只要遲到一次,被老師批評教育一次,就再也不會磨蹭了。
比如孩子總是記不住老師布置的作業,總是讓家長幫忙問作業。這很明顯就是孩子上課不注意聽講的結果,而且孩子對家長有很強的依賴心理。
我們可以選擇不幫孩子問作業,讓孩子自己想辦法解決,或者是就不讓孩子寫作業。孩子完不成作業,肯定會受到老師的批評。
哪個孩子願意受到批評呀?所以下次孩子肯定會把作業記清楚,不會再忘記作業了。
比如孩子比較挑食,吃飯的時候,不喜歡吃的飯菜一口也不吃。為了幫助孩子改掉挑食的毛病,我們可以選擇“餓”孩子幾頓,告訴孩子,如果在吃飯的時候不好好吃飯,那麼一整天不但沒有飯吃,也不能吃零食。
我們要把家裡的水果零食都收起來,給孩子製造無食物的環境,讓孩子嘗到因為挑食而帶來的飢餓感。
餓幾頓,不但會改掉孩子挑食的毛病,還會讓孩子學會珍惜食物,不浪費。
要提醒家長的是,當我們決定要對孩子進行“自作自受”的自然懲罰時,我們家長的態度一定要保持一致,不能一個唱白臉,一個唱紅臉。這樣的話不但對孩子起不到教育的作用,還會激化矛盾。
我們讓孩子感受“自作自受”的目的,就是幫助孩子改掉壞習慣、壞毛病,培養孩子的好習慣,提升孩子的自我約束力和管理能力,讓孩子更好的成長和發展。
同時,我們也要注意根據孩子的年齡大小和接受能力來實施“自作自受”的方案,因為有的孩子比較小,可能理解不了父母的苦心,當父母滿足不了自己的要求時只會哭鬧,這樣反而會傷害孩子的健康,可以對孩子進行耐心的引導。
而當孩子進入青春期時,可能更容易因為一些事和家長發生衝突,這個時候,我們就要多和孩子談心,聊天,對孩子進行準確的引導,幫助孩子打開心結。
總之,讓孩子“自作自受”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懲罰措施,既要讓孩子明白犯錯了就要承擔後果,又要對孩子的行為起到警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