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宁研究 | 浅析供应链金融三大业务模式

2020年9月18日,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外汇局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发〔2020〕226号,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我国供应链金融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的出台为供应链金融的规范、发展和创新奠定了政策框架和制度基础。

《意见》首次对供应链金融的含义进行了明确。供应链金融是指从供应链产业链整体出发,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信息,在真实交易背景下,构建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提供系统性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快速响应产业链上企业的结算、融资、财务管理等综合需求,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产业链各方价值。供应链金融发展至今,形成了三种融资模式:未来货权融资模式、质押仓储融资模式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本文将对三种业务模式的产生原理及运作模式进行浅要分析介绍:

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运用好三种模式,对解决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具有深远意义。我国长期存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其主要原因为金融市场存在严重的信用不对称,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规避贷款风险,需要企业资产抵押并付出较高的贷款成本以求绝对保险。供应链金融在企业供、产、销各个环节构造以产品为主体、信用为基础的融资模式,较好地克服了信用不对称等问题,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与企业建立战略性合作,对企业放心贷款,企业也可以获得低成本资金,既保证了银行的利益,也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然而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尚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三大模式在实操中也具有一定局限性,如何将供应链金融发展成为健康、持续、稳定的可解决我国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技术手段,还需进一步研究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