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浦东法院作出裁定:立即停止干扰支付宝正常跳转!

消费者选择“支付宝”进行付款操作,不料界面却跳转到“家政加”的选择弹窗,这让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公司)很“光火”:不仅合作伙伴发来投诉,用户付款失败的同时,也对支付宝App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出了质疑,特别是“双十一”大促活动就在当下,怎么办?

今天下午,在收到支付宝公司申请后48小时内,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上海浦东法院)经审查后第一时间作出诉前行为保全裁定,责令江苏斑马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斑马公司)立即停止以设置相同URL Scheme的方式对支付宝App正常跳转进行干扰的行为。该案系涉及App唤醒策略的网络不正当竞争的新类型案件。

软件跳转遭干扰

支付宝紧急申请诉请禁令

11月9日,支付宝公司紧急向上海浦东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支付宝公司称,其系“支付宝”App的主要经营者,对“支付宝”App的流量利益和商誉等享有合法的竞争利益。为增加用户访问量,斑马公司在其开发、运营的“家政加”App中,设置了与“支付宝”App唤醒策略一致的URL Scheme,使得正常消费后选择结算方式打开“支付宝”App进行付款操作的用户被引导跳转至“家政加”App。

目前,已有合作伙伴向支付宝公司提出投诉,用户亦对“支付宝”App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产生质疑。斑马公司的上述行为不仅严重妨碍了“支付宝”App的正常功能,也影响了支付宝公司与客户间业已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更将使相关用户对“支付宝”App产生负面评价,令支付宝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害。

“双十一”特殊时期

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

因当前正处于“双十一”特殊时期,在收到支付宝公司提出的申请后,上海浦东法院立即组成合议庭开展审查。本案中,被申请人斑马公司实施的相关行为,阻碍了“支付宝”App在iOS系统内的正常跳转,严重干扰“支付宝”App支付服务的正常运行,减损了支付宝公司提供支付服务本应获取的运营收益,损害了支付宝公司的流量利益。

在历年“双十一”大促活动期间,“支付宝”App均产生了极为可观的订单数量,2019年交易峰值更是达到54.40万笔/秒。故在“双十一”这一特定期间内,因“家政加”App对“支付宝”App正常支付功能进行干扰所造成的损害结果也将被放大。若不及时制止斑马公司的涉案行为,可能对支付宝公司的竞争优势、经营利益等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害。

据此,上海浦东法院作出上述裁定。裁定作出后立即执行。

特约记者:陈卫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