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彩霞的故事(三)

马志强举行婚礼那天,谢家芳在家里看什么都不顺眼,见狗踢狗见猫踢猫,甚至连圈里的猪都要踢。她翻过矮小的围墙踏进猪圈,两头小猪以为是晚餐来了,其中一头用嘴来拱她的脚。她一脚踢在它鼻梁上,那头猪发出一声尖叫逃开了。

家人听到猪叫声,慌手慌脚地跑出来,看到她的异常行为,以为她突然之间疯了。她口中一连声地说,我踢死你,我踢死你。

谁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最终还是谢家芳告诉了家人答案。她一遍又一遍地说,猪,马志强是头猪;猪,马志强是头猪……

家里人顿时都明白了。

原来马志强当兵前,谢家芳曾经请媒人去马家提亲,想把自己的妹妹谢家芝嫁给马志强。谢家芳的做法出人意料,被马志强拒绝却在情理之中。

马志强说,我马上就要和刘彩霞订婚了,还没来得及告诉乡亲们。

果然不到半个月,马志强和刘彩霞就举行了订婚仪式。

谢家芳大大地丢脸,可谢家芝呢?仿佛成了嫁不出去的姑娘,从此对姐姐心生怨恨,也只是敢怒而不敢言。

马志强的婚礼是在年底举行的,当我放寒假回到村里时正好赶上。

新娘刘彩霞早已从悲痛的阴影中走出来,落落大方,举手投足极具淑女风范,脸上满是喜庆之色,洋溢着说不出来的幸福。她看马志强的眼神充满着柔情,像水一样荡漾开来。

新郎马志强同样笑容满面,但是人们依然能感觉到他的眼神有些迷离有些恍惚,也许那是杨立平留在他心头的阴影。

马志强结婚后,一直过着平静的日子。时间长一点,特别是女儿出生后,家里凭添了许多热闹的气氛。时间再长一点,人们已经淡忘了过去发生的一切。刘彩霞孝敬公婆,团结邻里,处事得体,赢得了村里大多数人的尊重。

忽然有一天,平静的日子仿佛走到了尽头,陡起波澜。就在杨立平刑满释放那年,刘彩霞坚决不愿再呆在村里,她要外出打工。

马志强不同意,她冷静地说,我不愿再见到这个人,你同意我要外出,你不同意我也要外出。

就这样,刘彩霞在那年春节过后踏上了外出打工的路途。她知道再过几个月,杨立平就要回到村里了,惹不起躲得起。她突然决定外出打工,一是因为杨立平就要刑满释放了,二是受到了表妹燕子的鼓动。

燕子曾经对她说,彩霞姐,跟我一起走吧,进厂,一个月三千二。听说一个月三千二,那一年下来不就是三万多,她马上就动心了。呆在家里,如果要挣三万多,自己一个女人家,只怕要得好几年。她答应了燕子外出打工后,才把要外出的决定告诉马志强,来了个先斩后奏。

刘彩霞和燕子结伴同行,去了燕子打工的地方珠海。

留在家中的马志强,一边忙地里的农活,一边照顾女儿。事实上,他的主要精力是放在农活上,女儿基本上是他父母在帮忙照看。

刘彩霞外出打工了,可是那年夏天杨立平并没有回到村里。谢家芳推算着时间,还不见儿子如期归来,她站在黄昏的村口,眺望着通往塔镇的路,有一遍无一遍地自言自语,为什么还不回来呢?为什么还不回来呢?

这个不满五十岁的女人早已丧失了昔日的风韵,没有了当初的谈笑自如。这五年时间里,谢家院子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谢家芳的哥哥嫂嫂分家另立门户,妹妹谢家芝嫁到了离家六十里外的界岭村,也就是刘彩霞表妹燕子那个村。而她的女儿嫁得更远,嫁到了五百里之外的地方。

等了一年,杨立平没有回来;又等了一年,杨立平还是没有回来。谢家芳两口子搬迁到了女儿那里。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