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与感知间的区别在有些方面很容易区分开,在有些方面又很难区别,在很多人的观念中认为感觉与感知并没有什么区别,把觉和知混为一种概念来认识。
感性认识的过程就是把人的精神存在与自在的现实存在连接的过程。
在这种认识过程中,感知的东西必须要以感觉的东西为存在条件,而感觉的东西必须要在感知的作用下完成。
要想在感觉与感知间规定一个确定的界限是很困难的,因为它们既相通又相互限定着对方,有时候两者间又极其相似。
没有感觉的感知是无法形成的,我们不可能在没有任何外部信息刺激作用的情况下来形成一种感知。
有些人会怀疑,他们认为可以凭借记忆中的存在来完成这种感知,我可以确定这是错误的理解,凭记忆中的存在只能形成认知,而不是感知,感知是从感觉中形成的。
没有感知的感觉又只能停留在感觉的部分,不能进入精神的知性中用理性来加以思维。
感知的存在一定是从感觉开始的,这是必然的过程。
有没有一种可能,把它们之间的关系用一种严格且科学的理论方式表述出来,使得这种精神的结构形式成为一种科学,以便达到普遍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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