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线:为200万房产,拼命多活一天,秦玲的悲剧值得所有女人警惕

这是一段让人恨得牙痒痒,痛得泪满面的剧情。

女人秦玲,某座城市某小学钢琴在编教师,上有孤母,下有幼小的养女。30多岁,正值人生大好年华之时,厄运天降——生命进入倒计时阶段。

肝癌晚期,最多只有六个月。

生命尽头,秦玲突然清醒了。为了给母亲孩子一个栖身之所,也让她们日后生活有点保障,一个念头在秦玲的心里滋生:她要与丈夫离婚。

秦玲的丈夫叫乌刚,平日里不务正业,整天琢磨基金、私募、股票。后来做生意欠下80万巨债。

债主多次上门堵人讨债,乌刚干脆抛妻弃子跑路了,一去5年,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两人名下那套市值200万的房子,其实是女方家全款买的。

当然啦,儿子结婚买房一点钱不出,面子难看。

乌家拿出了两三万块钱买了家电。结果,还腆着脸要求将乌刚的名字写在房产本上。

幸亏秦母头脑清晰。在她的坚持下,房本上还写清男女双方各自的占比份额,秦玲占90%,乌刚占10%。

秦玲想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并打算以现在的市价,出20万把乌家的那10%的份额买下。

去法院,秦玲提出了离婚诉讼

按法律程序,找不到乌刚,秦玲就得先公告60天,再举证答辩15天,最后才能开庭。

可秦玲时日不多。

法官周亦安与叶欣上门找乌刚父母,希望他们帮忙通知乌刚,让他早点现身应诉。

当着法官面,乌父恬不知耻,说谁让秦玲没为乌家传宗接代,房子必须留给他们。

乌母更是恶毒诅咒:

“她怎么还不死啊?”

“这个女人命还真是硬啊,得了癌了还这么能折腾。”

总之,在他们眼中20万太少了,简直是在打发要饭的。

想想看,就是因为80万的外债,乌刚不敢回家。要债人找乌家父母逼债,乌刚父母深受其累,迫于无赖,想了一个办法,去派出所办了一手续,声称乌刚死亡,因为这样才过了几天安稳之日。

如今,眼看着秦玲时日不多,她名下的房子高达200万。只要她人一走,房子就到了乌刚手里。然后将房子卖掉,孩子丢掉,还完外债,还有结余。再娶一个媳妇,抱个胖孙子,一家人和和美美过日子,甭提多美。

令人发指的事还在后面:

乌刚父母直接闯进秦玲家里抢房本。可怜身体羸弱的秦玲跪地苦苦哀求;可怜孙女苗苗上前护卫妈妈,却被恶人推倒在地;可怜秦母哀嚎直嚷欺人太甚,要跟恶人拼命。

周亦安与叶欣赶到秦玲家,恶人是撒泼耍赖就地打滚,生生逼得秦玲母女三人离家出走,借住朋友的空房子。

秦玲状况极差,随时可能撒手人寰。无计可施,周亦安建议秦玲抓紧时间,作出让步。

法官火速上门调解,乌刚父母开口要100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双方约定为50万。

眼看就要成功了,谁知乌家变脸,50外不要了,先前的口头协议不作数。因为他们打听到秦玲就是这两天的事了。

此外,乌家还去派出所撤销了乌刚的死亡证明

为什么?

算盘打得太精,太妙!

如果是秦玲先死亡,房产的三个继承人,分别是其母、其女,还有乌刚。

乌刚原本就持有10%,加上所继承的30%和未成年子女的30%,总共能享有该房产70%的支配权。

如果乌刚先死亡,那他10%房产的继承者有父母、妻子和女儿,他的父母最多只能得到3.3%。

3.3%与70%,孰轻孰重?乌家准备将秦玲拖死。

可怜秦家孤儿寡母,一所房子倾尽了毕生的心血,到头来还要受制于人!

可怜秦玲,不想死,亦不敢死,受尽折磨仍苦苦支撑,希冀能撑到法庭开庭之日。

秦玲是个好人,她从没想过,人心会歹毒至此。

但现实就是如此。法律只是社会的最低底线,它只能在许可的范围内,保护好人,制裁坏人。

秦玲的遭遇,给世人尤其是步入婚姻的女人,以沉重的警示:

1,婚前,擦亮双眼

人的行为具有迷惑性,婚前要睁大眼睛。

特别是行为不务实,巧言令色甜言蜜语之人。

下嫁,更要谨慎。

这里的下嫁,既指经济,更指精神。

站在高处的女人,你永远不懂身处低处的男人是相中了你的人,还是看上了你的财产与地位。

你也永远料不到当男人站得与你一般高,或者出人头地时,你会不会变成“蝶也愁的明日黄花”。

比如《蜗居》里的宋思明。一个穷小子,利用宋家优势平步青云。

到最后,宋太一声长叹:“我种了2‎0年的西瓜,到了‎收获的季节,硬生‎生的被别人收割了……”

更要警惕的是,他的原生家庭。

双面胶》中,丽鹃吃肉片,婆婆恨得咬牙切齿,“我切了23块肉,她一个人就造了13块”。

他们住的新房子,是丽鹃家买的;在报社工作不靠男人养,丽鹃吃的是自己的。

但是,在恶婆婆的眼里,丽鹃就是外人。一个赚钱养家的长工,照顾她儿子的佣人,替她家传宗接代的机器。

更可气的是,自己女儿买房子,还觊觎上了丽鹃娘家的财产 ,人家不借,还怂恿儿子动手打丽鹃。

这样的原生家庭,纵使爱得再深,也要三思而行,毕竟婚姻不是两个人的相处,而是两个家庭的相融。

乌刚的原生家庭也很糟糕。

其父母是第一批“农转工”的工人,住在老旧的工厂家属院里。夫妻俩相继下岗,家里经济条件很差。

无车无房的乌刚娶了城里的老师,住进了秦家的新房,秦家善良厚道,照理说乌家人应很庆幸。

事实上,乌家父母一边得意洋洋,逢人就说女方“倒贴”,一边又埋怨,说他的儿子似乎是被招赘的女婿。

这样的家庭能养出厚道大气有出息的后代?

碰上这样的家庭、这样的公公婆婆,女人怎么不倒霉!

经济实力、精神境界双低的家庭,是虎穴!

2,婚后,保持清醒

秦玲做了3件对不起自己的傻事。

首先,就是答应乌家父母,在房本上添加了乌刚的名字,幸亏听从了母亲的建议,写清楚了份额。

当时的她,是抱定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心态,打算死心塌地与乌刚过一辈子。

但是,人会变,情会散。事实证明,乌刚真不是个东西。但凡有点良知,也不会5年不与妻女联系,尤其是明知秦玲即将撒手人寰,也还是不肯露面,想拖死对方霸占房子。

第二,两人婚后不孕,上医院检查,原因出在乌刚身上。为了保住男人的颜面,秦玲对外宣称是自己有问题 ,结果惹得乌刚父母大骂。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中国人最重视子嗣。乌家父母本来人品差,素质低,这样一下更是授人以话柄。

秦玲,分明是作贱自己。

烂好人做不得!

第三,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止损

单纯的秦玲以为领养了苗苗,有了孩子日子会变好。

其实呢,乌家父母才不稀罕这个孙女呢!

苗苗2岁的时候,婆婆将孩子丢弃在火车站,幸亏警察联系上了秦玲。

婆婆公公也没闲着,一有机会就对孩子说,她是捡来的,妈妈不想要她,迟早会将她丢弃,弄得孩子有心理障碍没有安全感。

乌刚欠下80万巨款弃家而逃,5年了信息全无。

明明发现了问题,明明可以及时止损,但是她却拖延,一直到人生最后时刻。

更过分的是,在孙女苗苗2岁的时候,公婆故意带她去火车站,把她一个人留在火车站,要遗弃孙女。

她痛恨,“我真的没有想过,人心怎么可以这样歹毒!”

这世界无所不有,有良善,也有恶毒。

有人靠良心而活,后人靠法律约束,更有人没有底线。

可叹,一个堂堂知识分子,发现问题后当断不断,结果反被无耻与歹毒裹挟。

写在最后

秦玲在熬时间,她不敢死。

周亦安非常崩溃,作为法官,他居然无能为力。

叶欣安慰周亦安,告诉他有种东西叫奇迹。

似乎真有奇迹, 因为第二天就是法院开庭之日。

然而,秦玲突然昏迷,一番紧张的抢救后,生命还是没了。

悲怆的秦母,哀嚎的孩子。

苗苗唱着歌,之前妈妈教她唱的歌,不敢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