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法之木驴

骑木驴是古代惩治罪犯的刑法,据史料记载其方式为钉住犯人的手脚,把人放到木驴上面,随着木驴的运动,生命也会随之消逝。

木驴:其实就是一只用木头做成的驴,不过驴背上竖着一根木棍。然后把犯人放上去,骑坐在驴背上。这个木驴有四条腿,但仅起支撑作用,木驴会装在车上,让再匹马来牵着,使木驴动起来。

有人会觉得这木驴是惩罚女性的,其实不然,经过考证“骑木驴”和惩罚女性无关。

在宋代史料就有记载

建炎元年11月密州知州赵野弃城而逃,被密州军卒杜彦、李逵、吴顺抓回之后,受到的处罚就是骑木驴,具体情况是“野不能应,彦令取木驴来,钉其手足,野大惊,乃呼,众已撮野跨木驴,钉其手足矣”

可见,男性也会被惩罚骑木驴。所以这是针对犯人的,并没有男女之分。

而在水浒传中也有一段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伏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