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二战时期对华援助本质是场交易”,我究竟刺痛了谁的神经?

6月26日,我写了一篇题为《美国二战时期曾经援助中国?不过是场交易而已》的文章,没想到引来骂声一片。这让我万分诧异,没想到“民主灯塔”的粉丝们居然这么多。一篇不过4000多阅读量的小破文章,评论居然有1600多,大多是在骂我“忘恩负义”,甚至还有两人估计是气不过,直接发私信对我进行“人身问候”。但是有个非常让人失望的事情,虽然有这么多骂我的留言,但是却没有一个有理有据的反驳。到底是我的论据错了?还是逻辑推导过程有误?如果“美粉”们都只有这种水平,我想说,我对“民主灯塔”的策反洗脑能力表示堪忧。

我很不理解,为什么他们可以毫无抵触地批评我“忘恩负义”,眼里只是看见了美元,却忘记了《排华法案》;忘记了那铁路枕木下面埋着的“华工”尸体;忘记了《中美友好通商条例》;忘记了“朝鲜战争”;忘记了巴统协定;忘记了南海坠机事件;忘记了被轰炸的南联盟中国大使馆。


好奇之下,我扒了一下给我发私信的两位网友的其他观点,让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以下是不是这两位网友发我的私信:


其中第一位网友的一条观点很有意思,他建议中美合拍《长津湖》。说实话,槽点太多,我都不知道从哪一个开始吐了。先提个问题,万一中方还原的历史,美方不满意怎么办?美方还原的战斗场景,中方不满意怎么办?

而第二位网友更厉害,我居然第一次看到一位普通网友为“毒教材”喊冤的,以前尽是某某大学教授,专家出来洗地,果然是活久见。所以我也不难理解他为什么会反感俄罗斯了。



算了,不管你们的观点如何,那是你们的自由,开心就好。我下面进一步来阐述我的观点。


一,美利坚合众国九一八事变后的骚操作。

1,“最好的解决方案不是谁来调停,而是中日双方直接谈判”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蒋介石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抵抗,而且寻求外国调停。他第一时间想到了他的美国“father”,他要求美国援引《非战公约》,带头抵制日本侵略。这里说几句《非战公约》,这是在1928年,由美英法等15个国家签订的一个旨在制止战争的条约,又被称为《关于废弃战争作为国家政策工具的一般条约》或《巴黎非战公约》。但是很遗憾,美国拒绝了中国的要求,当时的国务卿史汀生表示:“最好的解决方案不是谁来调停,而是中日双方直接谈判”

2,“不反对日本实现其在东北的目标”

10月8日日,日本轰炸锦州,并扬言再次发起军事行动。但是这次轰炸只是试探。面对这次试探,那位闲不住的国务卿史汀生又发言了:“只要中国同意,美国并不反对日本实现其在中国东北的目标,只是不能以武力占领的方式来得到这个结果。”结果就是日本人更加的有恃无恐。

3,“不承认,不制裁”

面对日本的步步紧逼,锦州危在旦夕。史汀生见势不妙,赶紧向时任总统的胡佛建议对日制裁,而胡佛给出的回答是:“无论我们对中国的义务,还是我们自己的利益和尊严,都未要求我们为这些问题而战。”史汀生看没希望了,就又发了一个声明,企图给自己找个遮羞布,这就是著名的“不承认主义”。

二,桐油借款。

1938年,全面抗战的第二个年头。国民政府向美国提出了援助的要求,最初被美国政府以“政府贷款要由国会批准”为由拒绝。之后抗战形势日趋严峻,中美双方达成了“桐油借款”。简单说,就是以中国出口的战备物资桐油为担保借款。当时美国进口桐油的价格大约是每桶280美元,而“桐油借款”则是用22万桶桐油作为抵押借款2500万美元。其中一半的桐油被用来偿还贷款。利润之丰厚,让人咋舌。

三中美两国二战时期阵亡抚恤金对比。

美国二战时期的士兵阵亡后,军方会直接给予10万美元的阵亡抚恤金,加上在士兵入伍时会为士兵购买的保险,一位普通士兵可以获得大约40万美元。这还不算武装一名士兵的装备以及各种补给,压缩饼干,巧克力,香烟,咖啡等等,应有尽有。这可是二战时期啊,还在打仗呢,你敢信?

中国呢,以国民政府为例。比如一名少尉,官方给出的阵亡标准是一次性抚恤金400元和120元的年金。而且由于战乱,还有各种贪污腐化,就算是这样的抚恤制度国民政府都没有能够执行。

从以上的对比可知,美国人只需要付出极少的代价,就可以使中国方面为其拖住大量的日军。而重庆国民政府方面,也可以通过美援增强自己的抗战实力。虽然这些援助大部分都落到了四大家族手里。

综上所述,我还是坚持之前的观点,二战时期的美援就是一笔交易,没必要过度拔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