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老宋和小郭二人是大学舍友,因为平时大家在寝室的关系都特别好,又加上都是大男孩,所以东西都是乱丢的,柜子也从来不锁。
但是小郭这个人从小就不老实,吃喝嫖赌五毒俱全,这不这天又在手机上认识了一个女生,两人聊的热火朝天,很快就聊到那一步,并且约定好了交易地点和价格。
就当小郭要出门赴约的时候,看到老宋的桌子上丢着他的身份证,嘿嘿,一个顺手牵羊就被小郭拿走了。
来到宾馆小郭拿着老宋的身份证要一间房间,起初工作人员问他这是你吗?小郭也是诚实说道这是我室友,我们一起的,他等等就来了,工作人员也没多问就给小郭开了一间房。
小郭转身就把房间号告诉了女生,很快女生就到了房间,两人也是快刀斩乱麻,当两人你侬我侬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音。
小郭不耐烦的喊到谁啊!对方不做声,依旧喊着开门快开门!小郭质问道不说是谁不开。“公安查房”当这四个字传入小郭耳中的时候,小郭顿时慌了神,只好乖乖把门打开。
就在警方正常盘问时发现,二人神情特别紧张,虽然声称是男女朋友,但是连对方的全名都叫不出来。
顿时警方就明白了怎么回事,于是到前台查了一下开房间人员的信息,这一查不得了,居然不是二人开的房间。
警方先是把二人带到了警察局进行下一步盘问,期间小郭说身份证是室友的,很快老宋也被警察传唤到了公安局。
那问题来了小郭和女子会被判处嫖娼罪吗?
嫖娼罪的三个要件是:不定对象之间,金钱财物的交易,发生了关系
本案中小郭与女子是从手机上认识的,很显然符合第一点不定对象之间。
期间小郭给女子转了五百元作为交易的媒介,也符合金钱财物的交易。
公安查房的时候二人已经着手开始实施,且发生了关系。
综上所述,小郭与女子的行为是属于卖淫嫖娼行为,等待他们的将是15天以下拘留与五千元以下罚款。
那被偷身份证的老宋构成嫖娼罪吗?
本案中老宋的身份证是被小郭偷走的,其并不知道。
经过警方的核实调查,最终对老宋进行批评教育,并且告知老宋,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不能随便借给别人,也不要乱丢,防止丢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那如果老宋是自愿借给小郭的会有什么后果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