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朋友拿出一份协议,让我看,并说,甲方李某让他在微信上打过二万元钱开发票,然后把乙方欠他的本金 三十一万元,利息三十四万元都还给他。但现在打电话,李某不接了。
我看了协议,顿时发觉朋友掉进了别人设计的团套,被骗了。朋友开始不相信我的话,非常自信而固执地说:他不还我行?看他还不还?
待他冷静下来,我对协议做了一番仔细的分析。
大家又分别打电话,甲方李某仍然不接。这时,朋友才觉得自己可能真是被骗了,表情开始有些异样。
朋友虽是大款,但平素小气,对朋友也不大方。
头几年他出售水泥,一房地产开发商欠他水泥款三十一万元。
开发商楼建成了,也卖完了,但欠他的水泥款仍然没还。
楼刚建成时,开发商将两个楼房的小票给他说,就用这两个楼顶欠的水泥款了。
朋友拿着这小票,以为楼是自己的了,就到处张罗卖楼,但终于没有卖成。
一天,朋友又去楼房小区,被告知楼房被法院查封,现在已经属于他人了。
朋友因产权未过户,也未入住,而丧失了权利。又都是朋友,只好认账。
前几天,朋友又去找,开发商则与朋友,和李某三方签订了一份债权转让协议。
李某是甲方,开发商是乙方,朋友是丙方。
协议约定:
一、乙方将一块土地卖与甲方。
二、乙方欠丙方的水泥款本金三十一万元,利息三十四万元,由甲方负责偿还。
甲方为吉林某公司。
乙方为开发商公司。盖章。
丙方为朋友。
落款处各自签名。
协议签订后,甲方李某,打电话说,要朋友打二万元钱,用开发票,然后所有的欠款都还给他。
朋友一听打二万元,就把欠的几十万元都给他,以小换大,当时就乐得合不拢嘴了。他信以为真,就照李某说的做了,通过手机很慷慨地将二万元打了过去……
朋友拿出协议,大家认真看了起来。
疑问是,甲方无公章,无法定代表人,无住处,就李某签名。而李某,也没写身份证号码,名字是真是假难说,朋友过去也不认识。乙方是否真的将土地卖与甲方,也无证据。
经我们几个人当朋友面分析,确信李某就是诈骗,而这份债权转让协议,也是一份虚假的合同,玩的不过是金蝉脱壳罢了。
朋友一听,这下有些傻眼了。
朋友再与李某联系,并让其他人打电话联系,李某就是不接电话,更不给面见,玩起了藏猫猫。
朋友终于觉醒,回家就用电话联系开发商,开发商表示近几天给他准备几十万元钱,否则朋友说了,就到公安机关报案,告他们诈骗。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相应朋友的钱一定能够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