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正式施行。本期的“学法进行时”,聚焦保密工作,通过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官兵保密意识,长鸣警示之钟,筑牢法纪之弦。
一 国家秘密的定义及范围
国家秘密的定义
《保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的范围
《保密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事项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一)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七)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政党的秘密事项中符合前款规定的,属于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的密级及保密期限
《保密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保密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二 《刑法》关于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相关规定
《刑法》中以“危害国家秘密的安全”作为主罪名的,共九个,分别是: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二百八十二条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第四百三十一条“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第四百三十二条“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下面着重讲解危害军事秘密类犯罪。
故意泄漏军事秘密罪、过失泄漏军事秘密罪
《刑法》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故意泄漏军事秘密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泄露绝密级或者机密级军事秘密一项(件)以上的;
(二)泄露秘密级军事秘密三项(件)以上的;
(三)向公众散布、传播军事秘密的;
(四)泄露军事秘密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五)利用职权指使或者强迫他人泄露军事秘密的;
(六)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人员泄密的;
(七)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军事秘密的;
(八)执行重大任务时泄密的;
(九)有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
过失泄漏军事秘密的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泄露绝密级军事秘密一项(件)以上的;
(二)泄露机密级军事秘密三项(件)以上的;
(三)泄露秘密级军事秘密四项(件)以上的;
(四)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人员泄密的;
(五)泄露军事秘密或者遗失军事秘密载体,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六)有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立案标准:凡涉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应予立案。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刑法》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立案标准:凡涉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的,应予立案。
三 如何保守军事秘密
广大官兵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务必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遵守保密工作的法规禁令,争做保护国家秘密、军事秘密的“排头兵”。
1.净化社交圈层,祸从口出要预防。交网友、搞网恋,极易招来敌特分子,看不见的网络背后潜藏的可能是变身伪装的境外间谍;会朋友、访亲友,严防“密从口出”“酒后吐真言”,不以部队秘密作为亲友间聊天的谈资,不在公共场合谈论军事秘密。
2.远离不良爱好,网赌网贷不能碰。部分官兵追求奢靡生活、盲目攀比、沉迷低俗爱好,甚至涉赌涉黄涉贷,轻则消磨意志、自毁前程,重则用军事秘密套取钱财,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家破人亡、身陷囹圄的案例时刻告诫我们网赌网贷不能触碰。
3. 依法依规用网,“翻墙”违纪又违法。上网需牢记,“翻墙”会摔跤,“翻墙”上网不管有意还是无意,都是违法行为,容易坠入“政治陷阱”,误入“勾连陷阱”,掉入“违法陷阱”。要坚决做到不浏览非法网站,不使用“翻墙”软件浏览境外网站,不在网上暴露军人身份,不传发涉密文件信息等。
4.严守办公纪律,失密泄密要警惕。谨记内部电脑仅可作办公使用,严禁涉密计算机在军队内部网络与互联网之间交叉连接,严禁存储介质交叉使用;严格遵守涉密文件管理规定,按程序处理、存储、销毁涉密文件,切忌随意存放、随手丢弃、随身丢失。
5.规范手机使用,智能设备要设防。在营区要关闭手机、智能手表等设备的定位功能,进入公共场所不连接无线网络;使用微信等社交软件不传递涉军信息,不泄露部队番号、驻地和职务;慎用手机自带云备份功能,防止发生被窥探或被串联的风险隐患。
监制:徐 强
主编:许志振
编辑:熊珮伊
作者:熊珮伊(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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