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个体制内的工作,其实大家都还是希望的,比方说行政单位的公务员,或者是事业单位的编制等等。那么我们的退役军人的配偶。能够随着自己的爱人一起安置工作吗?这个呢,很多的战友还是比较关心。其实符合两个条件,还是可以安置的。
一、军官、官士是转业安置的。
第一个条件,就是说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士官要退出现役,就说你的军人配偶这边,他要退出现役,你的配偶才会涉及到要另外安置工作。如果说退出现役,配偶符合条件的等等,又有固定工作的等等,也可以安置工作。所以第一个条件就是军官或者军士,你要退出现役了,才考虑到你的配偶会不会重新安置。
二、军人配偶要有正式工作。
第二个条件,就是军人的配偶必须要有正式工作,意思就是说军人配偶要有行政单位或者是事业单位的编制,这种配偶才能够随同退役军人安排到安置地,由安置地给军人的配偶重新安置工作。
这个地方,需要给我们的战友们做一个说明,如果说退役军人就在原来的部队驻地安置工作,你的配偶本身就在那里工作的,就不存在要重新安置调整,对吧?这个安置配偶,实际上说的是我们的退役军人,你会安置到另外一个地方工作的时候,你的配偶才会涉及到这种情况。
三、军人配偶无正式工作的可协助就业。
当然现实当中,很多退役军官或者士官的配偶,可能没有行政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的编制类的这种工作,这个情况下,如果我们的退役军人安置之后,这种军人的配偶只能地方政府协助你就业,提供一定的指导或者服务,但是不能说会把你安排到行政单位或者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