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泗县泗城镇人民政府原二级主任科员刘安喜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泗县县委批准,泗县纪委监委对泗县泗城镇人民政府原二级主任科员刘安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安喜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有关人员骗取财政补偿、补贴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违规建房、拆迁安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刘安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安喜开除党籍处分;由泗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清廉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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