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紧急声明,正式宣布对全球贸易伙伴实施“对等关税”:对所有进口至美国的商品征收10%的基准关税,并对60个被认定为违规最严重的国家再额外征收不同的关税。在这张“个性化”的关税表上,中国位居首位,美方认为中国对美国征收关税高达67%,而美国“仅对”中国征收34%,暗含中美之间存在显著的非对等贸易关系。
“67%”的税率远远高于常见统计数据中的关税水平,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并未公开这一数据的计算方法和逻辑,但显然并未采用wto认可的标准口径,也未反映真实贸易中广泛使用的“实际有效税率”。根据wto的最新数据,中国最惠国(mfn)的全部商品平均关税约7.5%;中国对农产品关税较高,平均约15%–20%,中国对工业品关税平均在6.5%–8%。事实上,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3月31日发布的《特朗普总统2025年贸易政策议程》以及《2025年国家贸易评估报告(nte)》中对我国贸易壁垒的描述,可以判断,上述“对等”关税表是经过了某种政治化处理的估算。
一是美方有选择性地对部分高税率产品进行加权,有意忽略低关税商品。二是美方加入了中国相关惩罚性关税的考量。在2019-2022年间,中国对约1100亿美元美国商品实施报复性加征关税(最高25%),美国对此加征报复性关税的做法,既忽略了这一基数仅占美国对中国出口额(2022年约1955亿美元)的一半,更忽略了中国相关应对措施是对美方301调查的回应。三是美方故意加入非关税壁垒,如把市场准入难度、国企采购倾斜、数字审查、网络限制、技术转让壁垒、补贴措施等合并起来,估算出所谓的“隐性关税”。四是美方故意加入汇率因素,即“人民币贬值等于贸易壁垒”。2024年人民币一篮子货币指数(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全年升值4.2%,美元指数全年上涨6.55%,人民币兑美元即期汇率下跌2.9%,说明这一贬值主要是美元的强周期导致,将人民币汇率的正常市场波动简单地换算成“隐性贸易壁垒”并纳入关税计算,既不符合经济学逻辑,也不符合国际经贸统计规范。
可见,“67%关税”明显带有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的政策意图,同时为提高美国对部分国家征税提供“舆论与数据支持”。在当前复杂的国际环境中,我们应通过权威数据主动树立对中美经贸关系的理性认知。
第一,明确区分最惠国关税和实际有效关税。在当前中美已经进入结构性贸易对抗的背景下,必须直面中美关税争论中的核心盲点,明确wto的最惠国关税不代表实际关税负担。最惠国关税是各国对所有wto成员提供的标准税率,是基础税率,不包含加征关税、反倾销和报复性关税等。而实际有效关税才能反映出口企业实际支付的关税负担。
第二,有力校正统计数据和统计逻辑。34%的美国对中国征税税率未体现特朗普政府任期内基于301条款长期加征的惩罚性关税(最高25%),以及数百项反倾销、反补贴税实际执行情况。根据美国商务部数据,2018年以来,美国对中国发起的“双反”案件超过200起,主要集中于钢铁、铝、光伏和化工产品,税率高达50%以上;根据中国商务部数据,仅今年前3个月,美国就对中国申诉“两反”案件11个。同时,在特定敏感领域对中国实现极端限制,包括半导体与高端设备出口配额限制、tiktok和华为等企业受到数据安全限制等。
第三,更多参考联合国数据。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piie)在今年3月31日更新的数据显示,根据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国际贸易地图和市场准入地图计算,在2018-2024年,美国对中国商品的实际有效平均关税约为19.3%;中国对美国商品的实际有效平均关税约为21.1%;中美之间的关税壁垒总体处于高度接近的平衡状态。而目前,美国对中国的平均关税达到42.1%,是特朗普第二届政府上任前的两倍,比2018年高出十倍以上。而中国在今年初采取的反制措施,仅将对美国出口产品的平均关税提高至22.6%。
(作者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