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交警:出行莫“任性” ,“各行其道”才是安全之道!

机动车走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

行人走人行道

人车分离、各行其道

是道路上最基本的通行规则

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

但部分交通参与者不按规定道路通行

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混行现象常见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我们来一起看看这些瞬间

您觉得安全吗?


看完上面这些惊险瞬间后

你是否知道如何做呢?

蜀黍今天就给大家讲明白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该走哪条道


有非机动车道的要走专用车

没有专用车道的要靠右行驶


骑乘“摩电”请戴好安全头盔


请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 非机动车。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走辅道、靠右行驶

各行其道

才能安全可靠!


来源:德宏警方

责任编辑:吴沅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