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谣言!江西于都两男子被处罚!

来源 | 于都公安

2月1日,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民警

在工作中发现一男子在抖音平台

发布一条涉及公益福彩的【虚假】视频

声称“在于都是颁奖工作人员

在会昌中奖25万元,同一个人两个身份”

引发众多网友关注、转发、评论

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经多方核查

于都县福利彩票颁奖主持人为张某

会昌县福利彩票25万得主为刘某林

该视频内容纯属捏造

确系虚假消息

编发传播该谣言的刘某称

他发布该视频是为了流量和热度

警方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

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主动将发布的不实信息删除

并对自己的行为做出检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

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

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

警方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1月28日,于都警方快速查处

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违法行为人陈某编造

被人威胁、恐吓的虚假信息

被依法处罚

现已查明

违法行为人陈某为了博取眼球

不仅蹭网上热点事件的热度

还【虚构】“因发布热点事件遭人威胁、恐吓

要求其删除热点事件”的虚假事实

引发不明真相的群众多次转发

致使不少网民信以为真

扰乱了社会秩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违法行为人陈某因虚构事实

扰乱公共秩序

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

网络发布信息要审慎、客观,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全力维护网络和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警方郑重声明:

对相关部门认定为不实信息后,仍造谣、传谣者,警方将严格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查处。于都警方呼吁大家,共同维护大美于都的良好形象,为建设平安幸福和谐新于都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