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强化检委会规范化建设为抓手 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纵深开展


2022年10月11日上午,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集体学习省检察院《关于2021年至2022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情况的通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春季主持会议并讲话。综合业务部主任进行领学并汇报本院检委会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强调:要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哈铁检察分院的要求,更好发挥检委会作为重要业务决策机构和最高办案组织的特殊职能作用,采取要素工作法规范检委会建设,打好特色牌、质效牌、创新牌,助推“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向纵深发展,带动整体业务工作上台阶,促进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运用“四个体系”落实落靠《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检委会相关制度。

一是加强检委会月例会制度

要注重检委会工作的计划性,做好每月检委会议题安排,丰富会议内容,以定期召开为原则,临时召开作补充,把握好计划与变化的关系,切实发挥检委会对业务一线的统领作用。

二是加强检委会规范化运行

要准确把握检委会议案议事范围,完善检委会听取专门(专题)报告制度,对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建议、案例素材、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工作阶段性开展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和决策部署,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升质效。

三是加强检委办专业化建设

要充分发挥检委会办公室对检委会的服务保障作用,强化对检委会议题的“入口”和“出口”管理,突出对上会议题的实质性审核,积极推动检委会兼职秘书制度,提高检委办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