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
万物复苏
大自然的灵动“小居民”也“蠢蠢欲动”
化身“小迷糊”进入视线
上演奇妙邂逅
近日
耿马公安接到群众报警
接连救助3只“迷路”的保护动物
3月22日,耿马公安接到报警称:“发现一只猫头鹰,掉在地上不会飞了,请民警前来救助。”接警后,环食药侦大队民警迅速前往现场。经了解,因受当日极端恶劣天气影响,一只猫头鹰从树上跌落,飞不起来便蜷缩在角落,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迷迷糊糊的样子惹人怜爱。经联系林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辨认,该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角鸮,民警将该猫头鹰交由林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救助。

3月23日,环食药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上交猫头鹰一只,称在路边捡到的猫头鹰,飞不起来了。该猫头鹰憨态可掬,萌宠动人,经民警场仔细检查,精神状态良好,无受伤情况。于是交由林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妥善处置。

3月24日,耿马公安接到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猴子误入居民家中,希望公安机关救助”。接报后,民警联系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到达现场后经初步观察辨认,猴子无外伤,身体状态良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经孟定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查看后,认为该猕猴身体状况良好,具备野外放生条件,并于当日将该猕猴带至林区将其放归自然。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广大群众如发现受伤或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联系林业、公安等相关部门,避免与野生动物直接接触,防止被误伤、抓伤、咬伤,禁止猎捕、猎杀、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
来源:临沧警方
责任编辑:吴沅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