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信访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喀什市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能力水平及检察信访工作质效,3月21日喀什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学习了《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此次会议由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尼且木·阿布力米提同志主持,全体检察干警参加。
新制定的《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共7章44条,涵盖了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机制、信访事项的提出管辖、信访回复与受理、信访事项办理和答复要求、信访秩序和监督追责等方面。会上,检察干警对《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中检察信访工作的最新定位、信访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协作内容及信访案件办理注意事项进行重点学习。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尼且木·阿布力米提同志结合近年来我院办理的信访案件重点解读了《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的核心条款,让干警们更直观深刻地理解新规定的主要内容。
会议强调,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检察管理、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路径,并就检察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到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要牢记为民解忧、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要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的核心要义,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规范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各个环节,确保每一个信访事项都能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努力做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四是要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构建检察信访工作全流程协作机制,全院上下要紧密协作,将矛盾化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真正构建责任共同体、履职共同体。
下一步,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提升信访工作能力水平,始终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做实做优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申诉案件等工作,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供稿:木尼拉·阿力甫
编辑:木娜瓦尔·麦合木提
审核: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