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是每个公民的自由,但是文明养犬则是一种良好的生活态度。然而,有些人总喜欢遛狗却不牵绳,还总是以“我的狗不咬人、我的狗很听话的.....”等言论作为挡箭牌。
那么,出门遛狗不牵绳到底违不违法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同时,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所以说,出门遛狗应当按规定佩戴犬牌并系好犬绳,若因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受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养狗人士应文明、依法养狗,确保爱犬有相应的证件,并且需要定期为宠物狗注射狂犬病疫苗,保证宠物狗的健康。出门遛狗时,也一定要给宠物狗戴上规定长度的狗绳,确保宠物狗始终处于自己的视线内,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作为路人,也切勿觉得“可爱”便随意逗弄他人宠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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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第一检察部 刘姝君
编辑:邱云飞
审核:白雪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