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院来石交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2021年4月8日,桃源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佘建军、第四检察部主任刘晶一行四人来到石门县检察院进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交流。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工作座谈会,双方就各自的特色工作进行交流、学习。

座谈会上,石门县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覃彬、副主任唐天喜分别介绍了石门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支持起诉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工作经验。员额检察官罗军、唐明华就拓展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线索来源、构建部门协商沟通机制等作了阐述,特别就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对策,从案件线索来源、办案取证方式、沟通技巧以及文书说理撰写、办案质效等多个方面,与桃源县院同行进行了交流、讨论。随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学刚介绍了石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各项举措、检察业务核心数据工作开展情况,并分享了石门县院以“转作风、强办案、提质效”为抓手提升第四检察部“精气神”的相关工作经验。桃源县院副检察长佘建军、第四检察部主任刘晶分享了桃源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上的特色工作及办案经验。最后,桃源、石门民行一致认为在以后的业务工作中继续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据悉,石门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始终以执法为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核心业务数据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把周五例会、工作周部署安排、学习强国周排名、裁判文书周传阅、每周听庭、每周工作宣传等一系列工作举措落地、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厘清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2020年4月29日在全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上,仅石门、醴陵二个基层院作经验发言。2020年5月19日,唐明华同志在全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办理学习研讨视频会上,向全省行政检察办案人员分享了自己的办案心得并就具体案件的办理进行了阐述分析,在行政检察工作办案人员中引起了较大反响;2020年5月26日、7月2日,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汉寿县检察院先后来石交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交流。2021年3月11日在全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上,第四检察部主任覃彬代表石门县院就民事检察工作作了经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