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丢失身份证后被结婚起诉民政局,法院:超诉讼期不受理】广西的苏女士曾于2014年2月丢失身份证,但很快补办。2019年11月14日,她和男友办理结婚登记时,发现自己已于2014年6月4日在河北省保定市唐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并于2天后的6月6日,又办理了离婚。她试图起诉民政局撤销婚姻记录,但法院认为她的起诉已超过5年起诉期限,不予受理;二审法院维持原裁定。苏女士称,因出现了被结婚、离婚的登记记录,她无法和男友完成登记。她担心“被结婚又被离婚”这件事会在买房、子女读书、信用记录等方面给他们带来隐患。(女子丢身份证后“被结婚”起诉民政局,法院:超诉讼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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