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艺霏(重庆大学)
8月28日,上海市3名男子因扰乱核酸检测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经查,马某林(男,22岁)于8月24日在网上发布有偿代做核酸检测的信息。卓某松(男,40岁)、王某(男,24岁)2人于8月25日将个人信息私发给马某林,并由其在核酸采集点代做检测被工作人员识破。目前,3人均已被奉贤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8月28日 海报新闻)
其实,纵观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这一年来,此类案件并非首例。当笔者在搜索引擎搜索“核酸代测”关键词时,弹出了许多相关的新闻案例:2022年3月15日,天津一男子称可代做核酸检测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22年5月,郑州大学一学生擅自外出后被确诊新冠,过程中其进出饭店不扫码,故意隐瞒活动轨迹,已被立案,该学生还曾让室友代做核酸检测;2022年6月9日,上海4人因扰乱核酸检测秩序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核酸代测这一乱象的出现,是对公众健康的忽视,以及对国家防疫政策的藐视。
从社会层面来说,拿着他人身份替其进行核酸检测,既是对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挑战,埋下了疫情传播的极大隐患;又是在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阻碍国家防疫政策的顺利推行。而从法律层面来说,将自己的身份信息提供给他人,由他人代其进行核酸检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任何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行为均属于拒绝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是违反法定义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而对于替人代做者,则违反了《刑法》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行为。如果在此基础上引起了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则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不断发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已经成为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之一。民众凭借健康码、场所码和核酸检测证明进入公共场合、乘坐公共交通,既是对自身安全的一种保障,也是在为他人的安全的负责。于情于理,都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可为何有人总想让别人代替自己,又为何有人动起了帮他人有偿代测核酸的歪脑筋?
笔者认为,民众相关法律意识淡薄,以及检测程序漏洞是此类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因而,国家、机构、民众多方合力,方是治本之策。从国家层面来说,应当加强惩治力度,通过法律的约束来减少,甚至避免代测乱象的出现;从检测机构角度而言,应当提高科技创新水平,研发出更科学、更严谨的检测方式,例如引入人脸识别的检测系统,将“扫码检测”变为“刷脸检测”,同时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判断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对于公众而言,应当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坚决抵制核酸代测。
核酸检测作为阻止疫情传播的重要手段,其作用的发挥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配合。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体健康,为了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我们都应拒绝核酸代测,用每一个人的努力筑起公众安全的坚固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