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申请 财产申报别想玩“猫腻”】为创业者“托底”,让失败者前行。《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下称《条例》)实施已有一个多月。记者12日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院3月份先后受理8名债务人的破产申请,7人当前仍在工作,有清偿意愿。个人破产申请数量反映出个人破产制度的施行能够全面落实条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支持重生的破产保护理念。然而,《条例》实施首月,也存在财产申报不全、怠于申报和未如实申报的情况。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杜艳芝律师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相比企业破产,个人破产财产的清查、接管、分配更为纷繁复杂,“逃废债”将面临训诫、拘传、罚款,甚至追究刑责,将追责到底。
来源: 深圳微博发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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