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代表选举,出现了一个变化

撰文 | 孟亚旭

这几天,有关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的新闻备受大家关注。

据《新闻联播》11月18日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对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11月19日,中组部负责人就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回答了新华社记者提问。

这两则新闻,披露了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多个重点内容。

选举单位由40个减少为38个

政知君注意到,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出现了一个变化,即选举单位由40个减少到了38个。

根据官方消息,党的二十大代表名额共2300名,由全国38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

公开资料显示,十六大十七大代表选举时,共划分为38个选举单位。十八大和十九大,连续两届的代表名额都是由全国40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

40个单位指的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全国台联、解放军、武警部队、中央金融系统、中央企业(在京)系统、中央香港工委、中央澳门工委。相比十七大,新增的两个选举单位是中央香港工委、中央澳门工委。

而二十大代表的选举单位,数量由40个减少到了38个。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提到,二十大代表的选举“总体沿用近几次全国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做法,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二十大代表的选举共划分为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系统、中央企业系统(在京)等38个选举单位。”

代表名额与十九大相同

再来看代表名额。

  • 十七大代表名额为2220名,比十六大增加100名
  • 十八大代表名额共2270名,比十七大时增加50名
  • 十九大代表名额共2300名,比十八大时增加30名
  • 二十大代表名额共2300名,与十九大时相同

在2011年,中组部曾回应了为什么增加了50名代表名额,“主要是考虑要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同时也考虑到五年来全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数有所增加”。

在2016年,中组部在回应增加30名代表名额时说,“主要是考虑五年来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全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数都有所增加,同时,需要增加生产和工作第一线代表名额。”

两个细节值得一提。

其一,代表名额和最终出席大会的党代表人数不一定相等。

以十九大为例。

2017年10月19日,在十九大第一场记者招待会上,有记者提问,在十九大代表的选举过程当中,代表的名额是2300人,而之后公布的代表名单是2287人,最后确认代表资格有效的是2280人,为什么出现这样的差别?

对此,时任中组部副部长齐玉说,十九大代表选举产生以后,仍然坚持从严的要求,对当选代表进行认真审核,凡是有信访举报或者发现有问题线索的,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对不符合代表条件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了坚决调整。

“像孙政才等27人,因为存在违纪违法等问题,经中央批准,不再作为十九大代表。重庆市因为代表出缺比较多,按照中央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召开了党代表会议,补选了14名党的十九大代表。(2017年)9月29日,经中央批准公布的代表名单一共是2287名。十九大代表名单公布以后,又发现7人存在不适宜作为代表的问题,经中央批准,不再作为代表。这7个人就是在公布以后拿掉的。”

政知君了解到,代表产生程序的5个主要环节是,推荐提名、组织考察、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会议选举。

另外,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要由二十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其二,历经百年风雨,中国共产党从建党时50多名党员,发展成为今天已经拥有9500多万名党员、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

截至2021年6月5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514.8万名,比2019年底净增323.4万名,增幅为3.5%。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说,“二十大代表,应当是全体党员中千挑万选出来的优秀分子,是经各级党组织逐级遴选产生的杰出代表,肩负着9500多万名党员、480多万个党组织的重托,凝聚着全党的意志,承载着人民的期望,履行着神圣的职责。”

严把政治关和廉洁关

接下来的一个问题是,代表名额如何分配?

官方回应称,二十大代表名额的分配,主要根据党组织数量和党员人数确定,同时考虑前几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等因素。

按照这一分配办法,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与十九大时基本相同。

另外,按照惯例,党中央将确定一部分已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党员作为特邀代表出席大会。

上述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还提到,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和廉洁关。

加强政治素质考察,看人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表现情况,确保政治上过硬。把牢廉洁底线,认真落实“四必”要求,不能把有硬伤、暗伤的人选进来。

上述负责人称,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刻汲取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等地拉票贿选、破坏选举案件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加大监督、查处和问责力度,对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破坏选举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风气不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资料 | 新闻联播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等

校对 | 葛冬春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北京青年报独家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