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你还不了解的选民登记,让我来告诉你

选民登记既是选民的权利

又是应尽的义务

广大选民要增强参加登记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主动配合选举机构进行选民登记

1、为什么要进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是由选举机构对依法享有选举权的公民进行登记、确认其选民资格的必经程序。选民登记的实质是对公民是否具有选举权进行确认,是将公民在法律上享有的选举权转化为实际上能够行使的选举权利的必经程序和环节,是保障享有选举权的公民不被剥夺投票权和防止没有选举权的公民参加投票的重要措施。

2、怎样进行选民登记?

选举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选民登记的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设立选民登记站。在选区内,按就近就地、方便选民的要求,设立一定数量的选民登记站,事先发布公告,或通过电视、广播和网络等现代通信手段,公布登记地点、登记站登记时间等,动员选民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前往登记站登记。另一种是组织选举工作人员逐单位或逐户逐人进行选民登记。在实际工作中通常将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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